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五、《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公司在拟定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公告编号:2017-009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4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4月18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华东路23号,大连金牛宾馆(二部)六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18日
至2017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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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17年3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017年3月29日,公司将上述议案所涉董事会决议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公司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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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 股东可以以传真方式登记,在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
2016年4月14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
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8号证券处
(四)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56676495 024-56678441
传真:024-56676495
联系人:赵 越、孙 康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8号证券处
邮政编码:113001
(二)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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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399股票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 2017-010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16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母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22,008,521.40元、净利润114,257,420.93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425,742.09元后,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102,831,678.84元。2016年末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38,143,981.25元。
根据公司运营发展需要,拟定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公司利润未分配原因及资金用途
公司流动资金紧张,公司未分配利润所涉资金主要用于研发支出、技术改造和环境保护项目。
三、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本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7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盈利水平以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的情况下 ,从平衡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提出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和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满足研发投入和技术改造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制订的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事项及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召开投资者网上说明会(另行公告),广泛征求投资者意见,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上接1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