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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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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2017-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公告编号:2017-14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3月27日(星期一)下午5:00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13楼农产品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2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1人。董事长陈少群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胡翔海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刘震国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肖幼美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监事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胡翔海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6)。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19)。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公告编号:2017-15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3月27日下午4:00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王道海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监事林映文女士出席并代为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健民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监事会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7)。

第七届监事会的现有监事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方卸任。

本议案尚须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公告编号:2017-16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经股东推荐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蔡颖女士、胡翔海先生、刘鲁鱼先生、宁钟先生、张志勇先生、梅月欣女士、王丽娜女士、何伟民先生、台冰先生、张磊先生、黄守岩先生、周文先生及陈小华先生十三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起);其中,刘鲁鱼先生、宁钟先生、张志勇先生、梅月欣女士、王丽娜女士等五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已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董事会换届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七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卸任;且离任董事和独立董事,自离任生效时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二、向离任董事致谢

1、陈少群先生因任期届满及组织调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陈少群先生自2003年起担任公司董事长以来,13年兢兢业业、恪尽职守,承载民生梦想,部署公司“网络化战略”,开启农产品批发市场“海吉星”时代,创导农产品流通“绿色交易”理念,揭幕共生共赢的“大白菜+”流通生态圈,培育“幸福企业”文化,使公司从传统农批市场脱胎换骨为现代农产品流通综合服务平台。

董事会对陈少群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及其为公司和行业发展所做的贡献深表敬意和感谢!

2、肖幼美女士、刘震国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也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肖幼美女士、刘震国先生自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利用自身会计和法律的专业知识和专业经验,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专业意见和建议,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肖幼美女士和刘震国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的工作态度,及其在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表示感谢!

3、刘爱群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刘爱群先生自任职公司董事一职以来,充分利用自身的企业经营管理的宝贵经验,在董事会科学决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董事会对刘爱群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工作态度以及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4、万筱宁先生、陈阳升先生因任期届满及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万筱宁先生任职公司董事同时,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陈阳升先生任职公司董事同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两位对公司战略发展、业务和经营管理都有非常深入和全面的了解,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提出很多积极的、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董事会对万筱宁先生和陈阳升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以及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蔡颖女士,1976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企业管理专业,经济师。曾任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福田分公司副经理,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常委,深圳市宝安区统战部长,共青团深圳市委书记、党组书记。现任公司党委书记,深圳市青年联合会主席,深圳市第六届市委委员。

蔡颖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蔡颖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蔡颖女士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蔡颖女士系深圳市人民政府推荐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存在关联关系,蔡颖女士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蔡颖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蔡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2、胡翔海先生,1964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央党校经济管理在职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深圳教育学院讲师,深圳市企业管理干部培训中心主任,深圳市企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深圳市经发局发展处项目负责人,深圳市免税商品企业公司发展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深圳市第六届政协委员。

胡翔海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胡翔海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胡翔海先生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胡翔海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推荐任职,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存在关联关系。胡翔海先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胡翔海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胡翔海先生持有农产品公司股份数量为1,664,636股。

3、刘鲁鱼先生,1958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曾任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信息部负责人、市场研究所副所长, TCL通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HK: 2618)独立董事,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872)独立董事;现任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企业与市场研究中心主任、副研究员,南开大学客座教授,中国商业联合会专家工作委员会委员,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副会长和首席顾问,深圳市物流专家委员会委员,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计划预算委员会委员,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336) 独立董事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鲁鱼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鲁鱼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刘鲁鱼先生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刘鲁鱼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刘鲁鱼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4、宁钟先生,1964 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教授。曾任湖北省秭归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武汉理工大学对外科技合作办公室主任,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87)独立董事;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创业与创业投资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兼任香港大学商学院客座教授,清华大学深圳研究院特聘教授,东北财经大学 EMBA 特聘教授,上海郑明现代物流集团郑明现代物流研究所研究员,中华发展经济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海关学会理事,爹地宝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341)独立董事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宁钟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宁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宁钟先生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宁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宁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5、张志勇先生,1954 年11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工商管理专业。曾任吉林省白城日报社主任,深圳金融早报社主任,证券时报社主任、编委、副社长,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035)独立董事,现任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200160)独立董事,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221)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张志勇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 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志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张志勇先生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张志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张志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6、梅月欣女士,1964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财务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杭州电子工业学院讲师,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自律处分专家,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006)独立董事,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105)独立董事。现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会计师、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内核委员会委员,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43)独立董事,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532)独立董事。

梅月欣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梅月欣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梅月欣女士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梅月欣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梅月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7、王丽娜女士,1967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律专业。曾任浙江省诸暨市司法局公务员,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律师协会副会长,全国律师协会理事。现任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副主席,深圳市三八红旗手协会副会长,深圳市知识界人士联谊会理事,深圳市地税局特邀监察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587)独立董事,深圳市瑞升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丽娜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丽娜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王丽娜女士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王丽娜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王丽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8、何伟民先生,1958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陕西省政府外事办主任科员,陕西省工艺品进出口公司业务经理、抽纱部经理,深圳航空公司进出口部副经理,西丽湖度假村副总经理,深圳市光明华侨农场(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深圳市光侨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农科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信息管线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

何伟民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何伟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何伟民先生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何伟民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推荐任职,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存在关联关系。何伟民先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何伟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9、台冰先生,1965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曾任广东明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员,深圳市龙岗区委(府)新闻信息科科长,深圳市委正处级秘书,深圳市委督查室督查室副主任。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台冰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台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台冰先生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台冰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推荐任职,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存在关联关系。台冰先生未在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台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10、张磊先生,1968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专业,高级会计师。曾任国家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副主任科员,深圳市国投先科光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深圳市深飞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深圳市振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张磊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磊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张磊先生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张磊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推荐任职,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存在关联关系。张磊先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张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11、黄守岩先生,1950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专业,经济师。历任深圳发展银行支行行长、业务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工会主席。现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富德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监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黄守岩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守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黄守岩先生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黄守岩先生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荐,且现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黄守岩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黄守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12、周文先生,1968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铁路运输管理专业,工程师。历任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羊城铁路总公司广州车辆段总工程师,广州铁道车辆厂客车分公司筹备组组长兼生产调度处处长,广州铁路(集团)公司车辆处副处长、处长。现任广州铁路集团广深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深圳广铁土木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工程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周文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周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周文先生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周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周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13、陈小华先生,1966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管理专业,经济师。历任公司秘书科科长、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董事会秘书、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

陈小华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小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陈小华先生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陈小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陈小华先生持有农产品公司股份数量为448,081股。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公告编号:2017-17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换届情况

第七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经股东推荐、监事会建议,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王道海先生、刘劢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会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起)。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中,一名监事候选人尚未确定,待候选人人选确定后,另行组织监事补选的相关程序。

监事会换届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决议》,选举陈凤华女士、林映文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选举结果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职工监事换届选举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8)。

二、向离任监事致谢

1、卢健民先生因将到退休年龄,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卢健民先生在担任监事会主席期间,勤勉履职,主抓财务稽核工作,重点关注监督公司重大投资、募集资金、内部控制、利润分配等事项,表现出深厚的专业素养和优秀的职业操守。公司监事会对卢健民先生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刘岁义先生和谢微鹏先生任期届满,不再续任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及职工监事。公司监事会对刘岁义先生和谢微鹏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和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1、王道海先生,1966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会计学专业,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赛格高技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王道海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道海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王道海先生不属于《“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王道海先生系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推荐,且现任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王道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2、刘劢先生,1973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管理工程专业,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深圳市有色金属财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公司计财部副部长。现任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经理。

刘劢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刘劢先生不属于《“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刘劢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刘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公告编号:2017-18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换届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决议》,同意选举陈凤华女士、林映文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谢微鹏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监事会职工监事。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1、陈凤华女士,1964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法律专业,高级政工师。曾任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及审判员,南昌航空大学(原南昌航空工业学院)法律顾问、讲师,深圳市海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航空责任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历任公司综治办主任、调解办主任,安全办主任。现任公司纪委副书记,党工部副部长、信访室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

陈凤华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凤华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陈凤华女士不属于《“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陈凤华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陈凤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2、林映文女士,1978年11月生,本科学历,管理学硕士,企业管理专业,经济师。历任公司企业部副主任科员,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科员、高级文秘,人力资源中心主管、绩效总监,现任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副总经理,兼任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林映文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林映文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林映文女士不属于《“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林映文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林映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公告编号:2017-19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7年4月12日下午2:30召开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4月12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1日下午15:00-2017 年4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 2017年4月5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 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 13 楼农产品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0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选举蔡颖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胡翔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何伟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台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张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黄守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7选举周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8选举陈小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 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选举刘鲁鱼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宁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张志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4选举梅月欣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5选举王丽娜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0 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3.01选举王道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3.02选举刘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注:

①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1、2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且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②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中,一名监事候选人尚未确定,待确定候选人人选后,另行组织监事补选相关程序。

③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选举结果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的《关于职工监事换届选举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8)。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14)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15),以及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7年4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和4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2:3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则无需提供)、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 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 13 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40

联系人:江疆、裴欣

联系电话:0755-82589021

指定传真:0755-82589099

4、其他事项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61”,投票简称为“农产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A.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1.00,有8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8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8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B.选举独立董事(议案2.00,有5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5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5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C.选举监事(议案3.00,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本人(单位)没有对表决意见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本人(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户:委托人持有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