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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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2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2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善水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中国证监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4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1,700万股,并于2017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总股本由5,100万股增加至6,80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100万元整变更为6,800万元整。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为了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了公司进一步发展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公司拟将经营范围进行增加,具体如下: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修订〈公司章程〉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监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4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1,700万股,并于2017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实际情况,同意修改《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制定〈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充分体现中小投资者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中的意愿和诉求,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根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关于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4月14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 月28 日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3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2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志松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4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4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中国证监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4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1,700万股,并于2017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总股本由5,100万股增加至6,80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整变更为6,800万元整。

表决情况: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为了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了公司进一步发展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公司拟将经营范围进行增加,具体如下:

表决情况: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修订〈公司章程〉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监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4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1,700万股,并于2017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实际情况,同意修改《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表决情况: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制定〈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充分体现中小投资者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中的意愿和诉求,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根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 月28日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4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以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三个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监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4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1,700万股,并于2017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总股本由5,100万股增加至6,80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100万元整变更为6,800万元整。

二、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三、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上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变更及章程条款的修订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计通过后生效,并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 月28日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5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4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4月14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安庆是太湖县经济开发区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14日

至2017年4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于2017年3月2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2017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 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经济开发区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电话:0556-4561111

传真:0556-4181868

联系人:杨先迅

(三) 登记时间

2017年4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4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