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3版)
报告期内,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相关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平,没有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所做的决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公司与实际控股股东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以评估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按程序办理,没有损害股东的行为。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武汉武耀安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了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和为武汉中泰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金融机构借款2亿元(实际担保96,458,594.15元)提供担保外,再没有为分、子公司、大股东和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负债担保。
(四)监事会对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意见
2016年度,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没有占用公司的资金。
(五)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17—33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推选第九届董事会候选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并审核任职条件,李健先生、周世荣先生、罗贤旭先生、方伟先生、王伟先生、李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谭力文先生、王永海先生、李德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
董事和独立董事将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分别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如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提出异议,公司则取消该候选人的选举。
董事会认为,公司新提名的第九届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董事和独立董事的基本条件。独立董事对以上提名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情况说明具体如下:
一、董事候选人
(一)李健先生
李健,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81年,研究生,2002年至2003年4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03年4月至2005年11月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05年至2013年12月26日任京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至2014年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京山京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李健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实际控股股东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63.10%的股权,直接持有京山轻机股票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二)周世荣先生
周世荣,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69年,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历任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副科长、副部长,湖北省京山轻工机械厂财务部部长等职。2002年至2010年2月任京山轻机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职;2010年2月至2012年4月任京山轻机副总经理、总会计师;2012年4月27日至2014年5月任京山轻机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2014年5月起至今任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14年1月至今任中泰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2月至今任京山轻机印度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周世荣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持有实际控股股东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2%的股权,直接持有京山轻机股票0股;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罗贤旭先生
罗贤旭,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63年,研究生学历,工程师。历任京山县针织厂副厂长,京山县委办公室科长,京山县体改委副主任等职,1999年至2004年4月任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4年4月至2005年5月任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05年5月至今任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月至今任中泰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8月至今任深圳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罗贤旭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持有实际控股股东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2%的股权,直接持有京山轻机股票0股;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四)方伟先生
方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6年,研究生学历。1997年至2007年先后任神龙汽车有限公司工程师、德国TUV-CERT主任审核员、中誉汽车有限公司管理者代表、副总经理等职;2007年10月任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分管质量部;2008年起任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分管质量部、采购部、工艺部等部门;2010年至今任铸造公司总经理。2011年4月任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4月起任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方伟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持有京山轻机股票0股;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五)王伟先生
王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8年5月出生,大学文化。2011年1月1日至今任惠州市三协精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年5月起,任京山轻机董事。王伟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持有京山轻机股票38,915,436股;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六)李斌先生
李斌,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58年,博士,华中科技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数控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制造装备数字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智能制造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高校制造自动化研究会副理事长、2010年12月至今任广东志成华科光电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1月至今任武汉智能装备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12月至2016年9月任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1月起任京山轻机非独立董事。李斌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直接持有京山轻机股票0股;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一)谭力文先生
谭力文,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48年,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教授,博士生指导教师。现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科评审组专家,中国管理现代化公司治理专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武汉大学校教学督导团副团长。2014年5月至今任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鄂武商、回天新材、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谭力文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持有京山轻机股票0股;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二)王永海先生
王永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65年,经济学博士、会计学博士后,现任武汉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所所长,中国会计学会理事,湖北省会计学会副会长,湖北省审计学会副会长,全国会计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2014年5月至今任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永海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持有京山轻机股票0股;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李德军先生
李德军,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57年,博士。1984年以来供职于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省体改委,任教师、科长、副处长、研究所所长;2000年后在社会组织中任职,先后担任《民营纵览》杂志主编、湖北区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现任湖北省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2001年获独立董事任职资格,2002年开始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9月起任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德军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持有京山轻机股票0股;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17-33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投资意向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司签署的《关于设立万象科云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意向书》为相关各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意向性协议,后期具体合作事项将另行签订具体的协议进行约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 本次意向书的签署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及长期收益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签署的意向书为初步确定合作意愿的约定文件,无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 公司将根据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5. 公司最近三年没有其他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一、意向书签署的基本情况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山轻机”)于2017年3月29日与赵勇、吴惟心、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网力”)、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臣倍健”)共同签署《关于设立万象科云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京山轻机、东方网力、汤臣倍健拟分别出资,与赵勇、吴惟心拟出资成立的北京万象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共同投资,设立万象科云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合伙企业”或“万象科云”)。各方就拟设立万象科云达成初步意见,具体合作方案将在各方后续签署正式的合作协议中明确。
本《意向书》仅为意向性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赵勇
1. 姓名:赵勇
2. 身份证号:6103211977******31
3. 简历介绍:赵勇,男,1977年生,博士,毕业于美国布朗大学计算机工程系,专攻计算机视觉和运算影像学。曾担任谷歌总部研究院资深研究员;2013年创办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现任董事长和CEO。赵勇个人获得多项国际专利;2014年入选中国最大的计算机开发者社区CSDN评选出的“最具价值CTO”50强;2016年入选北京市“高聚工程”和“海聚工程”,被北京市政府评选为“中关村领军人才”、“北京市政府特聘专家”;2017年入选第十三批国家“千人计划”。
(二)吴惟心
1. 姓名:吴惟心
2. 身份证号:5101071985******7X
3. 简历介绍:吴惟心,男,1985年生,东方网力首席科学家,负责计算机视觉、深度学习、计算架构及人工智能。本科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气工程系,硕士毕业于美国Clemson University电气与计算机工程系,智能系统(Intelligent system)方向。曾任Clemson University High Performance Computing Lab研究员、AMD公司见习高性能应用计算工程师、Qualcomm GPU系统工程师、Qualcomm计算机视觉研发工程师、Amazon Lab126计算机视觉研发工程师、Orbeus计算机视觉和深度学习研发科学家、Amazon AWS计算机视觉研发科学家。主要研究方向包括可重构计算与并行计算系统及算法,CPU+GPU异构计算系统并行计算,移动GPU Profiler,GPU Kernel Analyzer,移动GPU计算机视觉引擎及算法、大规模计算机视觉深度学习训练及框架,自然语言及知识图谱,大数据等。主要研究成果包括Qualcomm SnapDragon Profiler、OpenCL Linux Android Driver、Qualcomm FastCV计算机视觉引擎、Hadean计算机视觉引擎以及Amazon ReKognition Service等,其中Qualcomm SnapDragon Profiler、OpenCL Linux Android Driver及Qualcomm FastCV计算机视觉引擎被Amazon,SONY,Google等公司和第三方开发者广泛使用。
(三)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21497432T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5号世宁大厦4层408室
3.法定代表人:赵永军
4.注册资本:85,544.5172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0年09月05日
6.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7.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安防工程设计;制造电子计算机外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及实际控制人:刘光为东方网力实际控制人。截至2016年12月14日东方网力前十大股东情况:
■
(四)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1. 住 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科技工业园星汉路19号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7778052708
3. 法定代表人:梁允超
4. 注册资本:147,032.188万元人民币
5.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6.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保健食品、饮料、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蜂产品、其他食品);进出口食品;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研发和销售包装材料;研发生物技术;商务服务(不含许可经营项目);中药材种植(不含许可经营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动产和不动产租赁;工业旅游;营养咨询;正餐、快餐、饮料及冷饮服务;商业批发零售;博物馆;广告业。
7. 成立日期:2005年04月01日
8. 经营期限:长期
9. 股东情况及实际控制人:梁允超为汤臣倍健实际控制人。截至2016年12月31日汤臣倍健前十大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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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勇、吴惟心、东方网力、汤臣倍健与京山轻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1.合作目的:为满足各方公司的发展规划,提高公司行业竞争力,通过与专业的人工智能行业研究团队合作,更好的结合项目资源、投资经验和风险控制体系,挖掘在人工智能行业的优质公司和团队,稳健有效的推进公司在相关领域的产业布局和外延式发展,各方拟合资设立万象科云,主要发展安防、医疗、工业机器人、无人驾驶等行业和业务中拥有相关先进算法技术和核心产品,并围绕人工智能产业开展相关孵化投资。
2.万象科云的基本情况(具体情况以后续各方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工商登记备案内容为准)
(1)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万象科云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期限:有限合伙的经营期限为20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计起。
(3)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赵勇、吴惟心拟出资成立的北京万象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
(4)有限合伙人构成: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京山轻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5)合伙企业规模:出资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万象智能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人民币200万元,京山轻机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不超过人民币16,600万元,东方网力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不超过人民币16,600万元,汤臣倍健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不超过人民币16,600万元。
(6)出资的缴付:合伙人将根据未来合伙企业的实际资金需要分期缴纳出资款。
(7)收益分配:由各方在正式协议中协商确定。
3.本意向书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后各方可根据合作情况协商后续合作事项。
四、合资设立万象科云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合作的目的
公司本次签署协议,拟参与投资设立万象科云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通过与专业的人工智能行业研究团队合作,能够更好的结合其项目资源、投资经验和风险控制体系,挖掘在人工智能行业的优质公司和团队,稳健有效的推进公司在相关领域的产业布局和外延式发展,为公司和股东创造价值。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万象科云,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充分结合相关参与方的优势资源,为公司积极布局人工智能产业提供支持和帮助,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产业整合能力,拓展公司创新业务,推动公司快速发展。
五、风险提示
1.本《意向书》为各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意向性协议,后期具体合作事项将另行签订具体的协议进行约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其他战略合作协议情况。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关于设立万象科云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意向书》。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17—34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公司需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第九届监事会候选监事的议案》。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股东监事3人、职工监事2人。任期为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公司股东和监事会提议,拟推选徐永清先生、余爱民先生、曾涛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候选监事。监事会认为,公司新提名的第九届股东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监事的基本条件。
股东监事将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分别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此外,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于近日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田波先生、张成涛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任期一致。
股东监事候选人及职工监事的简历及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徐永清先生
徐永清,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63年、大专学历,曾任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一厂总装车间副主任、服务科副科长、总装车间主任、一厂厂长、质管部部长,2004年至2008年5月任总调度长,2008年5月至2011年4月任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4月至今任监事会主席。徐永清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徐永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徐永清先生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徐永清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余爱民先生
余爱民,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0年、大专学历,1985年进入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电器组组长、业务员、销售部青岛公司副经理、经理,2003年2月任杭州公司销售总监,2006年2月至2012年任华东区域营销总监,2013年度至今任客户工程服务部部长。2014年5月至今任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余爱民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余爱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余爱民先生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余爱民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曾涛女士
曾涛,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3年,大学学历,历任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出纳、会计、财务部科长、副部长、2005年至2010年任湖北雄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1年1月至2014年任内审部部长,现任武耀股份财务负责人。2014年5月至今任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曾涛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曾涛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曾涛女士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曾涛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职工监事简历
(一)田波先生,
田波,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1年,硕士学历,历任车间副主任、主任、技术部设计科副科长、公司二厂副厂长、厂长,2001年参加华中理工大学机械学院学习,获工程硕士;2003年至2013年历任武汉京丰公司经理、计划部部长等职。2013年至今任印刷机事业部经理。2014年4月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成为职工监事,2014年5月至今任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田波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田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田波先生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田波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张成涛先生
张成涛,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3年,大专学历,1994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京山轻机铸造厂铸造车间主任、副厂长;2005年7月至2009年12月任湖北雄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产部部长;2009年12月至今任京山轻机铸造分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4月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成为职工监事,2014年5月至今任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张成涛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张成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张成涛先生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张成涛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京山轻机 股票代码:000821 公告编号:2017-36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京山轻机”,证券代码000821)自2016年12月5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6年12月6日和2016年12月10日分别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6-71号)和《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2016-73号)。后经有关各方协商和论证,公司明确该事项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2月19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并于2016年12月19日、2016年12月26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6-74号)、《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6-76号)。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涉及的工作量较大,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沟通、协商及论证,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1月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7年1月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2017-01号)。公司于2017年1月9日、2017年1月16日、2017年1月23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7-02号)、《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7-03号)、《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7-04号)。
2017年2月3日,公司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2017-07号)。2017年2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7-08号)。
2017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并于2017年2月14日披露了《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17-09号)、《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2017-10号)、《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11号)。2017年2月17日、2017年2月24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7-12号)、《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7-16号)。
2016年3月1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并于2017年3月2日披露了《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20号)、《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2017-21号)。2017年3月9日、2017年3月16日、2017年3月23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7-25号)、《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7-26号)、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7-27号)。
二、停牌期间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重组工作尚未完成,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对标的公司开展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以及重组方案具体细节的磋商工作正在进行。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密切关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风险提示
鉴于本次筹划的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