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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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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2017-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1版)

七、2016年财务公司与中国能建集团、葛洲坝集团金融服务协议的履行情况

2016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签订<2016年度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根据协议,预计2016年,中国能建集团及其所属单位(不含中国能建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财务公司向中国能建集团及其所属单位提供的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10亿元(含本数),财务公司向中国能建集团及其所属单位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收取费用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预计2016年,中国能建股份及其所属单位(不含葛洲坝集团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00亿元(含本数),财务公司向中国能建股份及其所属单位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不高于75亿元(含本数);预计2016年,葛洲坝集团(不含本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50亿元(含本数),财务公司向葛洲坝集团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不高于37.5亿元(含本数)。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48.40亿元,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贷款余额为30.01亿元,控股股东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贷款余额20.60亿元。以上实际发生金额均在年初预计范围之内。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2017-018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

签订《2017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了规范公司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行为,本公司拟与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建集团”)、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建股份”)签订《2017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协议期限一年。

根据协议:

(1)预计本公司与中国能建集团(不包括中国能建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在2017年度内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上限为人民币6亿元;

(2)预计本公司与中国能建股份(不包括本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在2017年度内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上限为人民币20亿元。

2.鉴于中国能建集团、中国能建股份均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2017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聂凯先生、段秋荣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

4.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1.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28日。注册资本为26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汪建平,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园106号楼。经营范围包括:水电、火电、核电、风电及太阳能发电新能源及送变电和水利、水务、矿山、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机场、房屋、市政、城市轨道、环境、冶炼、石油化工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项目规划、评审、咨询、评估、招标代理、建设;工程勘察与设计;施工总承包与专业承包;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电站启动调试与检修,技术咨询、开发、服务;进出口业务;电力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机械、电子设备的制造、销售、租赁,电力专有技术开发与产品销售,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4年12月19日,由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中央企业)与其全资子公司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汪建平,注册办事处为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园106号楼,办公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6号1号楼。经营范围包括:水电、火电、核电、风电及太阳能发电新能源及送变电和水利、水务、矿山、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机场、房屋、市政、城市轨道、环境、冶炼、石油化工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咨询、规划、评估、评审、招标代理、建设;工程勘察与设计;施工总承包与专业承包;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电站启动调试与检修、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电力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机械、电子设备的制造、销售、租赁;电力专有技术开发与产品销售;建筑材料的生产与销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实业投资。(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能建集团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订约方:中国能建集团与本公司

2.协议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终止。

3.服务内容

双方根据自身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相互为对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内法律允许的日常生产经营业务服务。

4.定价原则

双方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1)双方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合同遵循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合同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在相关具体合同中明确。

(2)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要求或迫使对方接受任何违反上述原则的条件。

5.交易总金额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共同约定在2017年度内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上限为人民币6亿元。

6.协议履行与风险控制

(1)如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交易需履行披露义务,则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配合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照相关法律进行披露。

(2)双方在向对方提供服务和产品供应时,应遵循国家或项目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共同遵守合同条件,确保规范运作、诚信履约。

(二)公司与中国能建股份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订约方:中国能建股份与本公司

2.协议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终止。

3.服务内容

双方根据日常经营的需要,双方相互提供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施工、工程监理、技术咨询、工业产品销售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内法律允许的日常生产经营业务交易。

4.定价原则

双方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1)双方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合同遵循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合同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在相关具体合同中明确。

(2)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要求或迫使对方接受任何违反上述原则的条件。

5.交易总金额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共同约定在2017年度内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上限为人民币20亿元。

6.协议履行与风险控制

(1)如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交易需履行披露义务,则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应配合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照相关法律进行披露。

(2)双方在向对方提供服务和产品供应时,应遵循国家或项目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共同遵守合同条件,确保规范运作、诚信履约。

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本关联交易协议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监管规定,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且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为了对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有客观、公正的了解,公司独立董事张志孝先生、原大康女士、徐京斌先生、翁英俊先生、苏祥林先生在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事先审阅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2017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并对该协议表示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过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双方拟签署的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有利于保持公司经营业务稳定,降低经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2016年公司与中国能建集团、中国能源股份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履行情况

201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201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根据该协议,预计在2016年度,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包括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额上限为人民币5亿元,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不包括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额上限为人民币20亿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含与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金额276.42万元。其中工业产品购销类交易金额276.42万元。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金额85,438.90万元。其中工程施工和工程分包类交易金额84,954.90万元;工程勘察设计、技术咨询服务类交易金额141.51万元;工业产品购销类交易金额342.48万元。以上实际发生金额均在年初预计范围之内。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2017-019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巴西Andrade Gutierrez Engenharia S.A.和Constru??es e Comércio Camargo Corrêa S.A.两公司共同持有的巴西圣保罗圣诺伦索供水系统公司100%股权,以获取与巴西圣保罗圣诺伦索供水项目相关的特许经营权。

● 投资金额:100%股权的意向收购价格为4.57亿巴西雷亚尔(约1.47亿美元,最终金额以有权部门备案为准);加上后续资本金投入等,中国葛洲坝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因收购上述股权在本项目所需投入的总金额不超过6.20亿巴西雷亚尔(约2.00亿美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巴西Andrade Gutierrez Engenharia S.A.(以下简称“AG公司”)和Constru??es e Comércio Camargo Corrêa S.A.(以下简称“CC公司”)两公司于2013年7月组建了巴西圣保罗圣诺伦索供水系统公司(以下简称“SPSL公司”),并于2013年8月与巴西圣保罗水务公司签署了巴西圣保罗圣诺伦索供水系统项目的特许经营协议。2016年8月,两公司因自身原因拟向中国葛洲坝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投公司”)转让SPSL公司的100%股权。

经研究论证,海投公司拟以4.57亿巴西雷亚尔(最终金额以有权部门备案为准)的对价款收购上述100%股权。在股权交割完成后,海投公司将控股投资本项目。加上后续资本金投入等,海投公司因收购上述股权在本项目所需投入的总金额不超过6.20亿巴西雷亚尔(约2.00亿美元)。

(二)2017年3月27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收购巴西圣保罗圣诺伦索供水系统公司股权的议案》。

(三)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AG公司和CC公司的基本情况

AG公司是巴西基础设施和能源领域排名第二的建筑公司,成立于1948年。主要业务涉及工程设计承包、电力、通信和基建领域内的特许经营,于20世纪70年代承建了巴西当时最大的水电站——伊泰普水电站,是拉美最大的基础设施建设集团之一。目前AG公司的业务遍布全球40个国家,拥有超过10万名员工。

CC公司是巴西基础设施和能源领域排名第三的建筑公司,成立于1939年。主要业务涉及水泥、能源特许经营、城市交通特许经营、工程设计及施工、房地产开发、纺织、造船行业等。目前CC公司的业务遍布全球22个国家,拥有超过6万名员工。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SPSL公司现股东为巴西AG公司和CC公司,分别持股50%、50%。根据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聘请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SPSL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初步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9月30日,SPSL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24.78亿雷亚尔,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51亿雷亚尔,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4.60亿雷亚尔。由于目前尚未取得正式的评估报告,以上评估值以最终的评估报告数据为准。

圣诺伦索供水项目位于巴西圣保罗州,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原水取水泵站(52万吨/天)、引水管道(50.2公里)、水处理厂(41万吨/天)、输水管线(32公里)。项目为PPP项目,建成后向圣保罗水务公司供水,特许经营期25年;SPSL公司负责项目建设及项目运营阶段的维护保养;项目投入商业运营后圣保罗水务公司每月向SPSL公司支付固定服务费。项目于2014年4月开工,计划于2018年2月完工,并于2018年8月投入商业运行。截至2017年2月底,项目实际进度完成约89.1%,符合工程承包合同工期要求。项目原建设总投资约为28.43亿雷亚尔,其中资本金出资4.9亿雷亚尔、巴西当地银行提供项目融资23.53亿雷亚尔。

海投公司按上述条件收购后,经测算,本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为10.7%,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为15.3%,投资回收期9.8年。

四、股权购买协议的具体内容

依据海投公司和AG公司、CC公司拟签订的《股份购买协议》,海投公司将通过控股葛洲坝巴西有限公司完成对AG公司、CC公司所持有的SPSL公司100%股份的收购,双方将在满足合同生效条件(主要包括中国政府相关部门、巴西当地提供项目融资的银行以及巴西圣保罗水务公司的批准等)后及时交割。

五、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预期收益良好、风险可控,属于公司拟发展的产业,符合公司海外投资发展方向,有助于拓展巴西PPP项目投资和工程承包市场。

六、风险分析及拟采取的措施

1.股权转让风险

在《股份购买协议》中设置先决条件,股份转让事项得到中国政府相关部门、巴西当地提供项目融资的银行及圣保罗水务公司批准后,再进行股权交割。

2.政治风险

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海外投资险,对政府征收、汇兑限制、战争及政治暴乱、经营中断等风险进行覆盖。

3.支付风险

在项目投入运营后,密切关注圣保罗水务公司的经营状况,严格执行特许经营协议有关条款,拟采取服务费预存、必要时银行代扣等措施。

4.汇率风险

在交易过程中运用货币掉期等工具防范短期汇率风险;在项目运营期根据雷亚尔汇率走势情况,择期将分红汇兑回国。

5.运营整合风险

在剩余建设期内做好资产验收和施工管理,确保项目按期、优质完工,满足特许经营协议对投入商业运行的各项要求;收购后实施属地化管理,组建精干的当地化运营团队,积极推动管理整合和文化融合。

七、备查文件

1.股权购买协议;

2.审计报告;

3.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2017-020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3月27日上午在公司第三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叔友主持,应到监事7名,实到监事6名,张大学监事委托冯波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2.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的规定,开展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事项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公司财务报告与非财务报告在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对《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议,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葛洲坝支行共同签署了《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对《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进行了审议,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以总股本4,604,777,4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6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人民币948,584,146.87元(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0.01%),剩余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处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投资项目资金需求量较大,该分配预案能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分配预案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监事会同意该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财政部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规定,进行科目调整,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损益、净资产,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监事会认为:符合上级和公司制度规定。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2017年度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对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2017年度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审核意见如下:

本议案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2017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对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2017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审核意见如下:

1.该议案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2017年,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将与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该协议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合同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监事会工作要点》。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68 证券简称:葛洲坝 公告编号:2017-021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4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4月27日09点0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解放大道558号葛洲坝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27日

至2017年4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请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公司董事会秘书室(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558号葛洲坝大厦)

邮政编码:430033

(三)登记时间

2017年4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伊,联系电话:027-59270353,传真:027-59270357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4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