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编号:临2017-013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3月29日在上海召开。会议由高国富董事长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4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13人,吴菊民董事因个人原因未出席会议。本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要求,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现场表决,形成以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2016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2016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详见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股2016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股2016年度初步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和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均为人民币105.30亿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本年计提法定公积金后,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后年度可以不再计提。在结转上年度未分配利润后,公司2016年末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人民币112.92亿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确定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额时,以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数与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数两者孰低的金额为准。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以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报表数为基准,拟根据总股本90.62亿股,按每股人民币0.7元(含税)进行年度现金股利分配,共计分配人民币63.43亿元,剩余部分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17年度。现金股利分配后,集团偿付能力充足率由294%变为287%,仍保持较高水平,符合偿二代监管要求。
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具体报酬。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高国富董事长、霍联宏董事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王成然、吴俊豪、郑安国董事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总裁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6年度的执行情况,2017年度对《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总裁授权管理办法》不做修改。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发行新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无条件一般性授权公司董事会于有关期间内决定公司单独或同时发行A股及/或H股,发行A股及/或H股总面值不得超过本议案获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的A股及/或H股各自总面值的20%。上述有关期间指本议案获通过之日起至下列最早日期止的期间:1、本议案通过后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2、本议案通过后12个月届满当日;3、本公司股东于任何股东大会上通过决议撤销或修订根据本决议赋予董事会授权的日期。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即使获得一般性授权,如果发行A股新股仍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尽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尽职考核评价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保险子公司管理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保险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风险偏好体系评估情况及更新风险偏好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潘艳红任中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2016年规划及2016年度规划的实施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编号:临2017-014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3月29日在上海召开。会议由戴志浩监事会主席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4人,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4人。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要求,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现场表决,形成以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2016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在公司A股2016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经过董事会审议,同时财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基础上,监事会认为:
1.公司A股201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A股2016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A股201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股2016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在公司H股2016年年度报告经过董事会审议,同时财务报告经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基础上,监事会认为:
1.公司H股201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H股2016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H股201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尽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2016年规划及2016年度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潘艳红任中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公告编号:临2017-015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增加公司2016年12月31日考虑分出业务后的保险合同准备金等保单相关负债合计约人民币92.92亿元,减少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12个月期间的利润总额合计约人民币92.92亿元。
一、概述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疾病发生率、退保率、费用假设、保单红利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等保单相关负债。公司2016年12月31日根据当前信息对上述有关假设进行了调整。
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3月29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疾病发生率、退保率、费用假设、保单红利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等保单相关负债。
公司2016年12月31日根据当前信息对上述有关假设进行了调整,上述假设的变更所形成的保险合同准备金等保单相关负债的变动计入本年度利润表。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16年12月31日考虑分出业务后的保险合同准备金等保单相关负债合计约人民币92.92亿元,减少2016年的利润总额合计约人民币92.92亿元。
2、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对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国财政部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并基于有关假设所作出的合理调整;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监事会对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国财政部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并基于有关假设所作出的合理调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就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出具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2016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6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3、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6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4、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5、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01证券简称:中国太保公告编号:2017-016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资产管理公司”)和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江养老”)等)与关联方进行资金运用和金融产品业务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本公司的影响:该等资金运用和金融产品业务日常交易的安排有利于提高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和执行效率,也有利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运用和金融产品业务的开展,符合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整体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7年就资金运用和金融产品业务与关联方之间的额度上限。关联董事王成然、郑安国、吴俊豪就本议案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全部10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前述议案。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比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1、资金运用业务类
(单位:人民币亿元)
■
2、金融产品业务类
(单位:人民币亿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1、日常关联交易范围
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包括资金运用、资产管理和养老保障业务。
2、日常关联交易预估
(单位:人民币亿元)
■
注:该金额仅指本公司(不含控股子公司)的预估限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华宝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华宝投资”)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朱可炳
注册资本:人民币936,895万元
主要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4年11月21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9层西区
经营范围:对冶金及相关行业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服务(除经纪),产权经纪。
2、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宝信托”)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成然
注册资本:人民币374,400万元
主要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省舟山市财政局
成立日期:1998年9月10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9层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上述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
3、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华宝兴业基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郑安国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主要股东: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领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3月7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经营范围:一、在中国境内从事基金管理、发起设立基金;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4、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渤海银行”)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注册资本:人民币850,000万元
主要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商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30日
住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证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保险兼业代理;提供保管箱服务;从事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5、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华资产”)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万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主要股东: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7月3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19层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资产管理业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宝钢集团财务”)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可炳
注册资本:人民币140,000万元
主要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宝钢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冶赛迪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6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70号九楼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证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621,545.2011万元
主要股东: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12月10日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限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股票期权做市业务。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通证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周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1,150,170万元
主要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2月2日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直接投资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从事金融产品等投资业务。
9、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国际信托”)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卫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主要股东: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1年05月06日
住所:九江路111号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1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大银行”)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注册资本:人民币4,667,909.5万元
主要股东: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2年06月18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1、关联自然人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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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详见本公告第一部分第(三)项内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以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资金运用的放开,公司资金运用规模不断扩大,日常关联交易种类范围主要集中在资金运用业务方面;同时,本公司的资产管理公司、长江养老正发展资产管理及养老保障业务。因此,本公司预估日常关联交易范围为:
1、资金运用业务
包括债券买卖、债券质押式回购、银行存款、交易金融产品(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计划、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商业银行理财计划、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中国保监会认定的其他金融产品)等中国保监会许可的资金运用业务。
2、资产管理及养老保障业务
1)资产管理业务包括交易或发行含有关联方基础资产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股权或不动产投资基金等中国保监会认定的资产管理业务。
2)养老保障业务包括交易集合型养老保障产品等中国保监会许可的养老保障业务。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上述预估的日常关联交易通过银行间交易市场等公开市场,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本公司根据近年与关联方的业务往来情况和实际发生交易金额,结合2017年本公司资产规模的总体增长情况以及资产管理、养老保障业务发展情况,预估上述交易金额。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资金运用和金融产品业务是保险机构的主要日常交易,因此,在遵守《上市规则》、《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审批及披露程序的前提下,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该等资金运用和金融产品业务日常交易的安排有利于提高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和执行效率,也有利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运用和金融产品业务的开展,符合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整体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白维先生、林志权先生、周忠惠先生、高善文先生、李嘉士先生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董事会就2017年与上述关联方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限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二)与上述关联方进行资金运用和金融产品业务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上限合理,有利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运用和金融产品业务交易的开展,符合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整体利益。
六、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