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11版)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9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以2016年末总股本686,878,9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派发34,343,945.40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972,858.7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0,043,067.4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为依据,在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3,004,306.74元后,2016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61,582,391.98元。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兼顾股东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依《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如下:
本年度拟以2016年末总股本686,878,9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派发34,343,945.40元。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17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的《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实施该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0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华建飞、孙翀、郑秀花、章勤英、陆春校、倪益剑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意见: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我们事前审阅了管理层提交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该交易符合双方业务经营的需要,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是一种对等的互利性经营行为。董事会在对《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所作出的安排。
(二)201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6年度公司日常关联预计和实际发生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15日
注册资本:79635万元
公司住所:浙江省富阳市灵桥镇春永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杰
主营业务:发电电力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1日),精密冷轧薄板的生产。蒸汽、热水生产,热电技术咨询,精密冷轧薄板的生产、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股东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企业,持有38.0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2、富阳永通商贸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4年6月3日
注册资本:81万元
注册地址:富阳市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第1幢108-112室
法定代表人:杜军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卷烟、雪茄烟(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服饰品、化妆品、通讯器材、家用电器、蔬菜、水果、水产品、鲜肉、农副产品(除国家专项规定);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富阳永通商贸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股东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企业,持有10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富阳永通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是商品销售,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3、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8年9月16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公司住所:富阳区东洲街道高尔夫路608号
法定代表人:章旭东
经营范围:光纤、通信光缆及光器件、通信电缆、通信器材及设备、可视电话及多媒体终端设备的生产(凭环保审批意见)、销售,通信网络工程的设计、安装及技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股东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企业,持有78.6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主要生产通信光缆,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
(2)2017年度,公司预计向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电力电缆,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预计向富阳永通商贸有限公司采购商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预计租用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及部分堆场,金额为35万元。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向关联人销售商品、货物,以及采购商品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向关联人租赁厂房年末一次性结算。
(4)公司于2017年1月10日与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位于高尔夫路608号的4#标准厂房出租给公司使用,租赁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年租金25万元,租金在年底一次性支付。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和采购产品,可节省买卖双方运输成本,并保证双方获得快捷、充足和稳定的产品供应。租赁关联人厂房,可利用地理优势,解决厂房闲置和厂房不够的矛盾,充分发挥资源作用。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均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杭电股份独立董事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的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1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2017年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17-012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7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职工代表103人,实到96人。参加会议的人数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一致同意选举过成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过成胜先生将与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监事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附件:过成胜先生简历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9日
附件:
过成胜,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7年出生,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历任中策电缆富春江公司车间主任、生产科长、副厂长、厂长,杭州电缆有限公司设备部部长、缆线生产部部长等。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东洲永特项目总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