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7020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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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634,378,47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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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业务范围
公司主要业务为煤炭产品生产和销售;火力发电,所采煤炭及发电量分别向内蒙古、吉林、辽宁地区输送。 公司产品包括褐煤、火电等。煤炭产品主要销售给内蒙古、吉林、辽宁等地区燃煤企业,用于火力发电、煤化工、地方供热等;电力产品主要销售给国家电网东北分部,用于电力及热力销售等。
2.经营模式
(1)公司煤炭生产采用单斗汽车-半固定式破碎站-带式输送机半连续工艺,剥离生产采用单斗汽车间断工艺、单斗汽车-半固定式破碎站-带式输送机-排土机工艺半连续工艺、轮斗连续工艺等,机械化程度100%。销售渠道既有直接向电厂、供热公司等终端的销售,也有向贸易商销售,再由贸易商向终端用户销售。但以直接向五大发电集团、大型供热企业及上市公司等终端用户销售为主。公司始终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加强资源衔接,严格实行“统一订货、统一请车、统一发运、统一结算”原则。
(2)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2×600MW国产亚临界直接空冷凝汽式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系统。生产的电力主要向辽宁省输送。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煤炭业务。煤炭利润源于煤炭销售价格的上涨及采煤成本和其他管理成本的控制。2016年实际生产、收购原煤4,281万吨,比上年同期降低8.25%。2016年实际销售原煤4,278万吨,比上年同期降低8.20%。2016年实际发电485,866.88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降低7.32%。2016年实际销售电439,129.47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降低8.42%。2016年实现利润总额95,420.18万元,比上年同期提高49.59%。利润总额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煤炭综合售价同比上升、煤炭剥离量与柴油单价同比降低影响主营业务成本同比减少、优化贷款结构使财务费用同比减少所致。
(二)行业情况
1.行业发展状况
(1)2016年年初以来,针对煤炭行业严峻的困难形势,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文件及国土资源部等8个部委的系列支持配套文件。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国家有关部门的积极推动下,推动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与脱困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在多方努力下,2016年完成了全国煤炭去产能任务,煤炭市场供需实现了基本平衡,煤炭价格理性回升,企业经营形势有所好转,但是由于煤炭需求基本面并未发生明显改变,煤炭经济平稳运行仍然缺乏坚实基础。
(2)火电企业受当前经济增长乏力,产能过剩和环保减排及煤炭市场上行压力等影响,发展受到制约。全社会用电量增幅快速下降、火电利用小时数大幅下降、电价大幅下调等因素影响,火电企业经济效益或将受到进一步冲击。
2.公司所处行业地位及优势
(1)公司拥有的霍林河矿区一号露天矿田和扎哈淖尔露天矿田的采矿权,公司煤炭核准产能4600万吨,属于国内大型现代化露天煤矿。
竞争优势:一是稳定的系统内用户为公司煤炭的销售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二是公司经过近年来的发展,已经成为蒙东和东北地区褐煤龙头企业,品牌形象根深蒂固,形成了比较稳定的用户群和市场网络。三是公司一直以来与铁路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一定的运力优势。
(2)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2×600MW机组是东北电网直调火电厂主力调峰机组。
竞争优势:该2×600MW机组目前正处在良好的运营期间,此类型机组在东北电网是主力核心大机组。随着机组投产以来进行的综合升级改造、重要辅机变频器改造等,机组的能耗水平将大幅下降。
(三) 矿产勘查活动
1.采矿权范围内的勘探
根据2001年10月16日国土资源部备案的《内蒙古自治区霍林河煤田一号露天矿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该矿山累计资源储量138,708万吨。截至 2016年12月31日,查明资源储量中,累计动用资源储量39,117万吨。
根据2004年9月13日国土资源部备案的《内蒙古自治区霍林河煤田扎哈淖尔露天矿矿产资源储量分割核实报告》,该矿山累计资源储量121,716万吨。 截至 2016年12月31日,查明资源储量中,累计动用资源储量15,340万吨。
2.无勘探
报告期内,除生产工程孔外,公司未安排勘探活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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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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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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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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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固体矿产资源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从事固体矿产资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实现营业总收入550,078.9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54%;实现营业利润97,413.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49.52%;实现利润总额95,420.1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9.59%。利润总额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煤炭综合售价同比上升、煤炭剥离量与柴油单价同比降低影响主营业务成本同比减少、优化贷款结构使财务费用同比减少所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2,395.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4.34%;基本每股收益0.5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1.52%;资产总额1,395,109.27万元,比年初减少0.92%;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950,364.04万元,比年初增长7.65%。
2016年实际生产、收购原煤4,281万吨,比上年同期降低8.25%。2016年实际销售原煤4,278万吨,比上年同期降低8.20%。2016年实际发电485,866.88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降低7.32%。2016年实际销售电439,129.47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降低8.42%
报告期内公司煤炭售价108.75元/吨,比上年同期提高8.47%;售电单价256.13元/千千瓦时,比上年同期提高0.60%。
报告期内煤炭产品营业收入428,791.3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58%,营业成本279,273.5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61%;电力产品营业收入112,573.0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77%,营业成本69,798.2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06%。
报告期内煤炭产品毛利率34.87%,比上年同期增加9.84个百分点;电力产品毛利率38.00%,比上年同期减少2.42个百分点,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吨、万千万时、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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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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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本期金额为823,955,646.22元,同比增加54.34%,主要原因是煤炭综合售价同比上升、煤炭剥离量与柴油单价同比降低影响主营业务成本同比减少、优化贷款结构使财务费用同比减少等原因导致利润总额同比增加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未发生变化、会计估计有变化,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2016年1月1日公司执行了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变更原因和审批情况如下,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事宜。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可接受的重要性水平也相应提高,公司相应提高了确认为固定资产的初始单位价值标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合理和有效,能够更加客观的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上述变更事项,变更起始日期为2016年1月1日。
内容详见2015年12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告编号为2015061号《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前述会计估计变动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本年合并范围增加4个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分别为右玉县高家堡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400.00万元人民币;交口县棋盘山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400.00万元人民币;锡林郭勒盟霍林河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2,000.00万元人民币;霍林河露天煤业(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投资300.00万美元。
上述4个子公司自新设立之日起即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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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明胜
2017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