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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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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3版)

经公司董事会推举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姚其胜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姚其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姚其胜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7年3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姚其胜先生个人简历

男,1974年6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同济大学精细化工专业,高级工程师。自1998年至今任职于康达新材,历任研发部副经理、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研究所负责人。无其他兼职情况。

姚其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5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姚其胜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姚其胜先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7-017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详见2017年3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2017-011号《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等银行,公司可采取资产抵押、信用担保等保证方式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授信额度主要用以补充公司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等相关融资业务,授信期限一年。最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及其他具体事项以公司与各授信银行签订具体合同时约定的条款为准。

公司授权董事长姚其胜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申请授信额度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7-018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3月28日召开,董事会决议于2017年4月20日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20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开始时间(2017年4月19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7年4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14日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凯庆路299号(近仁庆路)明宫江景苑四楼

(六)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七)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八)会议出席对象

1.凡在2017年4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由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

3.审议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议案1、议案3-7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5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17年3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17-01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1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13《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2017-017《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

议案4、议案6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须经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到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4月18日9: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4月18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登记地点为准)。

3.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邮编:200050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指定传真:021-52383305

联系人:欧阳雪

轨道交通:地铁2号线江苏路站3号出口

公路交通:临近公交车有01路、62路、562路、923路、44路、20路、825路、138路、71路、925路。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准时参会。

3.会议咨询: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联系人:欧阳雪

轨道交通:地铁2号线江苏路站3号出口

公路交通:临近公交车有01路、62路、562路、923路、44路、20路、825路、138路、71路、925路。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9

2.投票简称:“康达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上述议案的填列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填写票数或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2017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7-019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7年4月7日下午(星期五)15:00点至17:00点在全景网举办2016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董事、总经理陆巍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沈一涛先生,财务总监刘君女士,独立董事文东华先生和保荐代表人沈奕先生将在线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7-020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解除成立合资公司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期合作情况概述

1、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与自然人王录军、顾中繁签订了《关于万凝(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合资协议》(以下简称“《合资协议》”)。详见2016年7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订成立合资公司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4)。

2、在《合资协议》签署并生效后,各方均积极履行合同义务,但在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因各方对合资公司的发展战略及规划存在分歧,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3、各方经友好协商,于2017年3月28日签署了《解约协议》。

二、《解约协议》主要内容

各方签署的《解约协议》达成如下约定: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就合资事宜签订的《合资协议》。解除协议后,各方在原《合资协议》项下全部权利义务关系均归于消灭,各方互不承担违约等法律责任,各方不再依原《合资协议》向对方主张一切权益。

三、《解约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资协议》的解除,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拟设立的合资公司尚未注册成立和投资,不存在承担费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