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7-025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时间:2017年1月1日-2017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业绩预计比上年同期增长110%-140%,主要原因:
1、公司进一步优化调整客户结构、产品结构,客户结构向规模猪场调整,同时提升猪前期料销量,一季度公司猪前期料同比增长约106%;
2、饲料产品预计销量同比增长约50%,预计四项费用率同比下降约三个百分点,盈利能力大幅增加;
3、肉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约26%,预计四项费用率同比下降约二个百分点,预计利润同比增长约169%;
4、生猪行情价格相对高位运行,公司生猪出栏量预计大幅增加,养殖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业绩预告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字均为预测数据,具体财务数据将以公司披露的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7-026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3月29日上午8:30分在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3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9名董事均以通讯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一山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比利美英伟营养饲料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深圳比利美英伟营养饲料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缓解其融资难度,降低其融资成本,公司拟向其提供2,1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提供的财务资助资金使用期限1年,自公司将资金汇入其账户之日起算。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比利美英伟营养饲料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刊登在2017年3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对龙秋华、龙伟华发行股份购买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90%股权的股份发行结果,股份发行价格为10.04元/股,发行股份41,394,422 股(面值1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后,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增加人民币41,394,422元,由人民币493,195,485元变更为人民币534,589,907元,同意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后,以此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规定条款。
本决议内容根据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做出,因此本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与关联法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预计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与关联法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刊登在2017年3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预计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刊登在2017年3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7年4月17日下午14:00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以及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中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7-027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3月29日上午8时在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3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5名监事均以通讯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宏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与关联法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与关联法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关于预计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二、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关于预计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7-028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所议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比利美英伟营养饲料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以支持其业务发展,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年利率按照4.5675%计算,不存在直接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被资助对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基于上述,我们认为该项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二、《关于预计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与关联法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农牧”)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龙华农牧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预计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与关联法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关于预计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龙华农牧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龙华农牧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预计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的议案》。
独立董事:江帆、余兴龙、张少球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7-029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和审慎、负责的态度,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现就相关事宜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预计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与关联法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农牧”)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是龙华农牧根据其业务发展以及实际需要,按照市场定价原则、公允原则向关联方出租房屋、发生园林绿化服务、采购饲料及兽药和疫苗,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该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与龙华农牧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与龙华农牧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龙华农牧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是龙华农牧根据其业务发展以及实际需要,按照市价、公允原则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该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与龙华农牧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与龙华农牧的独立性没有影响。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江帆、余兴龙、张少球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7-030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决议内容根据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做出,因此本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7-031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比利美英伟营养
饲料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深圳比利美英伟营养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利美英伟”)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缓解其融资难度,降低其融资成本,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比利美英伟营养饲料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对象:深圳比利美英伟营养饲料有限公司
2、资助金额:人民币2,100万元
3、资助期限:一年,自公司将资金汇入比利美英伟账户之日起算。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利率与利息:借款期内借款年利率为4.5675%
资金使用期限(应付利息期限)为自公司将资金汇入比利美英伟账户之日起至比利美英伟偿还资金到公司账户之日。
6、本金偿还:借款期限届满当日,比利美英伟一次性将借款本金汇入公司账号。
7、本次财务资助款项的用途:专项用于比利美英伟营运所需资金。
8、财务资助协议:公司将根据资助情况与比利美英伟签订具体的借款协议。
(二)审批程序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事宜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比利美英伟营养饲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5247875R
3、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4、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塘尾社区建安路高新科技园第一栋
5、法定代表人:李职
6、经营范围:猪用饲料的生产、技术开发及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
7、与公司关联关系:比利美英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比利美英伟总资产202,488,999.21元,净资产89,652,832.93元,201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35,900,707.76元,净利润17,310,409.38元。
截至2016年9月30日,比利美英伟总资产287,210,738.30元,净资产106,746,186.2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23,224,775.72元,利润总额21,599,438.67元,净利润17,904,978.72元。
注:2016 年9 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其他:
2016 年2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对深圳比利美英伟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比利美英伟前身)提供财务资助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比利美英伟已经及时归还上述财务资助的本金及利息。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向控股子公司比利美英伟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其经营需要,降低其资金成本。被资助对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比利美英伟其他持股49%的股东同时向比利美英伟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有能力控制被资助对象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公司将积极跟踪比利美英伟的日常运营和资金运作,维护公司资金安全。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比利美英伟提供2,100万元的财务资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以支持其业务发展,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年利率按照4.5675%计算,不存在直接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被资助对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基于上述,我们认为该项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7-032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与
关联法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7年2月22日,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龙秋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9 号)。
2、2017年2月24日,经茶陵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准,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农牧”)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办理完毕。前述变更后,龙华农牧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
3、2017年3月17日,公司对交易对方龙秋华、龙伟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上市,本次股份发行完成后,龙秋华持有公司7.26%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龙秋华为公司关联方,龙秋华控制的株洲龙华循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循环”)、湖南省慧科生态园林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科园林”)成为公司关联法人。前述关联方与公司及龙华农牧之间发生交易,则成为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龙华农牧与龙华循环发生的交易金额为20万元,龙华农牧与慧科园林发生的交易金额为71.0051万元。
4、目前龙华农牧的主要饲料供应商株洲市九鼎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九鼎”)是龙华农牧的参股公司,系龙华农牧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为解决饲料供应的充足稳定,为确保饲料产品的质量及安全,与湖南省当地饲料龙头企业之一的湖南九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集团”)合资成立的饲料公司。株洲九鼎由九鼎集团控股,龙华农牧参股,其中龙华农牧持有株洲九鼎42.87%股权,株洲九鼎因变成公司的间接参股子公司而成为公司关联方,同时株洲九鼎为龙华农牧关联法人。前述关联方与公司及龙华农牧之间发生交易,则前述交易成为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株洲九鼎与龙华农牧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0,000万元。
5、综上所述,龙华农牧与上述关联法人在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发生的交易金额预计为10,091.0051万元。上述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17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与关联法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7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株洲龙华循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243961929178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龙秋华
(4)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4年06月30日
(6)住所:茶陵县严塘镇十里冲
(7)经营范围:有机肥生产、销售;沼气服务、利用;有机蔬菜种植、销售;废物循环利用;农业废物收购、利用(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数据:截止2016年9月30日,龙华循环总资产2,161,057.01元,净资产-628,795.03元,2016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为104,552.5元,净利润为-628,795.03元(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龙秋华持有公司7.26%的股份,为公司关联方,龙秋华控制的龙华循环为公司及龙华农牧的关联法人。
(二)湖南省慧科生态园林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24670765897H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龙秋华
(4)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8年01月16日
(6)住所:茶陵县马江镇皋芫村
(7)经营范围:油茶、苗木种植、销售,家禽、鱼饲养、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中餐类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数据:截止2016年9月30日,慧科园林总资产56,847,499.52元,净资产27,055,130.27元,2016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为1,362,098.5元,净利润为-640,039.12元(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龙秋华持有公司7.26%的股份,为公司关联方,龙秋华控制的慧科园林为公司及龙华农牧的关联法人。
(三)株洲市九鼎饲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246803421930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陈国文
(4)注册资本:2006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8年11月12日
(6)住所:茶陵县金星工业园
(7)经营范围: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生产、销售;饲料原料、兽药、饲料添加剂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数据:截止2016年9月30日,株洲九鼎总资产39,595,159.65元,净资产31,856,643.63元,2016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为197,110,952.06元,净利润为3,235,445.33元(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株洲九鼎由九鼎集团控股,龙华农牧参股,其中龙华农牧持有株洲九鼎42.87%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株洲九鼎为龙华农牧关联法人。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株洲龙华循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在公司收购龙华农牧股权之前,龙华农牧已与龙华循环签署《场地租赁协议》,约定:龙华循环租赁龙华农牧房屋,租赁期限10年,自2015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龙华循环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进场装修与调试,不收取租金),年租金20万元,每年9月30日前龙华循环向龙华农牧支付一年房租。根据上述《场地租赁协议》,预计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龙华循环与龙华农牧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0万元。
(二)湖南省慧科生态园林开发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龙华农牧与慧科园林于2017年1月17日签署的《龙华农牧(严塘东冲)苗木购销合同》,龙华农牧向慧科园林订购苗木在执行的合同金额为71.0051万元。预计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龙华农牧与慧科园林发生的交易金额为71.0051万元。
(三)株洲市九鼎饲料有限公司
九鼎集团是湖南省饲料龙头企业之一,根据其网站披露,九鼎集团具有20余年的饲料生产经验,2015年销售饲料近200万吨,具有较强的实力。九鼎集团长期坚持与地方重点养殖户在当地合资成立饲料公司的扩张策略,对这类既是合资伙伴同时又是重要饲料客户的养殖企业,九鼎集团统一制定了适当优惠的定价政策。根据九鼎集团2010年1月1日施行的《九鼎集团内部价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价格办法》”),龙华农牧作为九鼎集团在株洲地区的重要合资伙伴及大客户,株洲九鼎对龙华农牧的销售采用九鼎集团所统一的“内部关联猪场定价原则”。九鼎集团对符合内部猪场条件的其他合资客户,如:郴州九鼎饲料有限公司供料给新湘农生态科技有限公司、陆川九鼎牧业有限公司供料给几个股东及宜春九鼎牧业有限公司供料给几个股东,均采取上述定价原则。
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龙华农牧与株洲九鼎关于饲料的采购及结算按照九鼎集团制定的上述《价格办法》执行。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龙华农牧与株洲九鼎关于兽药(含疫苗)的采购按照市场价格进行。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龙华农牧根据其业务发展以及实际需要,按照市场定价原则、公允原则向关联方出租房屋、发生园林绿化服务、采购饲料及兽药和疫苗,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该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与龙华农牧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与龙华农牧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核查了龙华农牧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经核查,龙华农牧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龙华农牧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预计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与关联法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7-033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预计2017年度与
关联自然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7年2月22日,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龙秋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9 号)。
2、2017年2月24日,经茶陵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准,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农牧”)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办理完毕。前述变更后,龙华农牧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
3、2017年3月17日,公司对交易对方龙秋华、龙伟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上市,本次股份发行完成后,龙秋华持有公司7.26%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龙秋华为公司关联方,龙秋华之弟龙伟华配偶周毅伟成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前述关联方与公司及龙华农牧之间发生交易,则成为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龙华农牧与周毅伟发生的交易金额为2.4万元。
4、综上所述,龙华农牧与上述关联自然人在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发生的交易金额预计为2.4万元。
2017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的议案》。
(二)2017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介绍
周毅伟,女,中国国籍,1977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2008年至今在株洲九鼎担任出纳。
2、关联关系
龙秋华持有公司7.26%的股份,为公司关联方,龙秋华之弟龙伟华配偶周毅伟成为公司及龙华农牧的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14年6月17日,龙华农牧与周毅伟签署《房屋租赁协议》,约定龙华农牧租赁周毅伟所属房屋作办公用,租赁期限为2014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年租金为2.4万元,预计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龙华农牧与周毅伟发生的交易金额为2.4万元。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龙华农牧根据其业务发展以及实际需要,按照市价、公允原则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该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与龙华农牧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与龙华农牧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核查了龙华农牧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经核查,龙华农牧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龙华农牧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预计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的议案》。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7-034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7年4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7年4月16日15:00至2017年4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11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4月11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黄河北路1291号)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预计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与关联法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一)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同期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二)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
上述议案均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经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三)。
2、登记时间、地点
(1)登记时间:
2017年4月13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2)登记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黄河北路1291号)公司总部三楼投资证券部。
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4月13日下午16:30分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出席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6、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邮编:412007
(2)联 系 人:沈娜
(3)联系电话:0731-28591247
(4)联系传真:0731-2859112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文件。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67。
2、投票简称:唐人投票。
3、投票时间:2017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唐人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7年4月17日在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召开的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
附件三: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姓 名: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自委托日至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