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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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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7版)

公司独立董事为本次对外担保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被担保方辰天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为满足其正常流动资金需要。公司对该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内。该公司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全资子公司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为广州大优煤炭销售有限公司21,955.26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外,其余担保均为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5.4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后(即2016年12月31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0.20亿元的162.69%。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而应承担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ST山煤公告编号:临2017-021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3月29日,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在建工程等资产进行了分析和测算,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46,594.99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坏账损失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款项余额为1,391,359万元。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判断,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按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期计提坏账损失141,009.59万元。

(二)存货跌价损失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22,203.66万元。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品种测算,计提535.97万元存货跌价准备。

(三)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055,049.98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四条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测试,对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损失926.77万元。

(四)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建工程账面余额611,997.48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四条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测试,对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了在建工程减值损失1594.77万元。

(五)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628,614.81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四条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测试,对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了无形资产减值损失2527.89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减少公司2016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7,323.56万元。

四、公司相关审核及批准机构的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阅相关材料,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因此同意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在建工程等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6,594.99万元。

(二)董事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止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决策程序规范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ST山煤公告编号:临2017-022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财政部于2016年12月8日发布《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2016 年5月1日至《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发布实施之间发生的交易按《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进行调整,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公司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同时,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增加79,642,805.62元,“管理费用”项目减少79,642,805.62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6年度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会产生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的规定进行损益项目间的调整,不影响损益,不会对公司2016年5月1日前和以前年度相关报表项目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政策变化而变更,本次调整只是损益项目间的调整,不影响公司损益也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符合《公司法》、《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损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ST山煤公告编号:临2017-023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

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本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4年、2015年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5月3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山煤国际”变更为“*ST山煤”。

二、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经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K10028号)。经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01,971.25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915,975.9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768.03万元。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已经2017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和13.3.1条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经排查,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6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鉴于上述原因,2017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本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ST山煤 公告编号:临2017-024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9日以送达、传真和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17年3月29日在太原市长风街115号世纪广场B座21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7人,亲自出席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雁琳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已按规定认真审核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各项规定;

2、《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有关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7,680,268.34元,其中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88,214,919.78元,加上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东古城煤业有限公司原作为分公司在母公司汇总,现转为子公司于报告期内转回的未分配利润9,946,530.7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25,760,892.35元,2016年末公司累计可分配的利润为-52,507,496.67元。

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债权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连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机制与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在建工程等资产进行了分析和测算,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46,594.99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6年12月8日发布《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2016年5月1日至《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发布实施之间发生的交易按《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进行调整,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公司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同时,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增加79,642,805.62元,“管理费用”项目减少79,642,805.62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6年度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会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的规定进行损益项目间的调整,不影响损益,不会对公司2016年5月1日前和以前年度相关报表项目进行追溯调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报告,并审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和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指出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发生诉讼,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及其诉讼,其最终影响具有不确定性。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46证券简称:*ST山煤公告编号:2017-025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4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4月26日15 点 00分

召开地点:太原市长风街115号世纪广场B座21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26日

至2017年4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3、4、5、6、7、8、9、10、11已经2017年3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2017年3月29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3月31日刊载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均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六《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七《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议案八《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九《关于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辰天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十《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议案十一《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七:《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4月25日(星期二)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登记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115号世纪广场B座16层证券事务部

3、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17年4月25日(星期二)下午6点。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鹏

电话:0351-4645546

传真:0351-4645846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ST山煤 公告编号:2017-026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3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太原市长风街世纪广场B座21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建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马凌云女士出席会议;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焦亚东先生,副总经理郝小平先生、刘奇先生,财务总监吴志杰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不涉及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为普通议案。所有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票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太原)律师事务所

律师:梁冰律师、帅岩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