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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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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2017-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85 证券简称:山东金泰 公告编号:2017-002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盈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泽投资”)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近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票,且减持股份总数超过了公司股份总数1%,造成违规。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盈泽投资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3月20日,盈泽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303.47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80%。盈泽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1303.47万股系于2002年6月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取得。盈泽投资因资金周转需要,分别于2017年3月21日、22日、2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148464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24%。减持后,盈泽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155.00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7984%。

盈泽投资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票及减持股份总数超过了公司股份总数1%的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于2016 年1 月9 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上市公司大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及第九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的规定。

二、盈泽投资对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致歉声明。

盈泽投资自2002年6月9日受让股份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以来,一直严格遵循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盈泽投资本次减持公司股票系资金周转所需,由于盈泽投资基于对原有规定的认知,对新政策的熟悉把握不够,原计划减持145万股公司股票,误认为减持145万股公司股票不构成违规;但是,由于盈泽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失误,未能按既定数量减持145万股,最终实际减持1484640股公司股票,导致出现违规行为。

盈泽投资已深刻认识到本次事件影响的严重性,一定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对国家证券交易相关法规的学习,提高守法合规意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违规事项的再次发生,并就本次违规减持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三、盈泽投资目前没有继续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安排。

盈泽投资目前没有继续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安排。未来若有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一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落实<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执行。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