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7-007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17年3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29日至3月30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总行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亲自出席14名。官学清董事会秘书参加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易会满董事长主持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关于制定〈全面风险管理规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关于制定〈风险偏好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风险及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风险及资本充足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风险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集团并表管理情况与2017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报告及2017年度管理策略〉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工商银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应急预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定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2017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续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2017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聘期自2016年度股东年会通过时起至下次股东年会结束时止。2017年度集团合并及母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600万元,其中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7,935万元,中期审阅服务费用为人民币3,525万元,一、三季度财务信息商定程序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各4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150万元。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叶东海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确保本行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有关规定,经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汇金公司)推荐,本行董事会决定提名叶东海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叶东海先生任本行非执行董事须提交本行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表决通过后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核准任职资格。叶东海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任期自中国银监会核准之日起计算。叶东海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一。
叶东海先生于本行任职期间将不在本行领取薪酬,其薪酬将由汇金公司支付。截至本公告日,除本公告所披露外,叶东海先生在过去三年内并无在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亦无在本行或本行附属公司担任职务。此外,除本公告所披露外,叶东海先生与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利益关系,亦无持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本行任何股份权益。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梅迎春女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确保本行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有关规定,经汇金公司推荐,本行董事会决定提名梅迎春女士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梅迎春女士任本行非执行董事须提交本行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表决通过后报中国银监会核准任职资格。梅迎春女士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任期自中国银监会核准之日起计算。梅迎春女士的简历请见附件二。
梅迎春女士于本行任职期间将不在本行领取薪酬,其薪酬将由汇金公司支付。截至本公告日,除本公告所披露外,梅迎春女士在过去三年内并无在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亦无在本行或本行附属公司担任职务。此外,除本公告所披露外,梅迎春女士与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利益关系,亦无持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本行任何股份权益。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轼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确保本行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有关规定,经汇金公司推荐,本行董事会决定提名董轼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董轼先生任本行非执行董事须提交本行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表决通过后报中国银监会核准任职资格。董轼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任期自中国银监会核准之日起计算。董轼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三。
董轼先生于本行任职期间将不在本行领取薪酬,其薪酬将由汇金公司支付。截至本公告日,除本公告所披露外,董轼先生在过去三年内并无在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亦无在本行或本行附属公司担任职务。此外,除本公告所披露外,董轼先生与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利益关系,亦无持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本行任何股份权益。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本行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提取盈余公积人民币263.12亿元。
2.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47.99亿元。
3.向境内、境外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折合人民币44.50亿元(境内优先股股息已于2016年11月23日完成支付;境外优先股股息已于2016年12月12日完成支付)。
4.A股及H股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10日(周一),A股派息日为2017年7月11日(周二),H股派息日为2017年8月2日(周三)。A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H股股息以港币派发,折算汇率为本行年度股东大会当日(2017年6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本次现金红利以356,406,257,089普通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人民币2.343元(含税),向普通股现金派息总额共计人民币835.06亿元,较上年增加人民币3.56亿元,增长0.4%。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0%,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5%。
5.2016年度,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资本充足率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社会责任(环境、社会、管治)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2016年度股东年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2016年度股东年会拟于2017年6月27日在北京、香港两地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召开,具体事项请见本行2016年度股东年会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叶东海先生简历
二、梅迎春女士简历
三、董轼先生简历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叶东海先生简历
叶东海,男,中国国籍,1963年10月出生。
叶东海先生自2007年1月起任中国光大银行审计部总经理,自2012年11月起兼任中国光大银行监事会职工监事。叶东海先生曾任北京师范大学财务处科长、副处长。1993年10月任中国光大银行计财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级),1995年2月任中国光大银行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01年6月任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副行长、党组成员,2004年7月任中国光大银行稽核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05年5月任中国光大银行稽核部总经理。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附件二
梅迎春女士简历
梅迎春,女,中国国籍,1971年1月出生。
梅迎春女士1992年8月进入财政部,先后在世界银行司、国库司、关税司工作。2003年11月任财政部国库司预算执行处助理调研员,2004年9月任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审核二处助理调研员,2005年10月任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审核二处副处长,2007年9月任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审核二处处长,2011年11月起任财政部关税司(关税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其中,2014年9月至2016年9月借调世界银行发展金融部发展伙伴关系局和东亚太平洋区域行长办公室任高级顾问。梅迎春女士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国际事务学院国际事务硕士学位、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原财政科学研究所)经济学博士学位。
附件三
董轼先生简历
董轼,男,中国国籍,1965年3月出生。
董轼先生自2011年9月起出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1988年7月至1998年7月,在中国人民银行稽核监督局工作,任副处长;1994年在美联储、1996年在墨尔本皇家理工大学访问学习;1998年8月至2008年9月,历任国务院稽察特派员助理、中央企业工委监事会处长、国务院国资委外事局副局长;2008年10月至2011年8月任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中国再保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轼先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法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会计师。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7-008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监事会于2017年3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29日至30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总行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亲自出席5名,委托出席1名,惠平监事委托黄力监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钱文挥监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16年度监事履职评价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2016年监事会监督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2016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年会审议。
五、关于《2016年监事会发展战略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聘请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认为,本行2016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实际情况。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