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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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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7-02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4914590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传统业务主要有钢结构产品加工制造、新型建材产品生产销售、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智能立体车库生产销售等四大类,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高层建筑物、公租房、商业中心、大型场馆、工业厂房、航站楼、桥梁、锅炉钢架等领域,为国家大力提倡的绿色建筑,可以有效地缓解钢铁产能过剩。智能立体停车设备广泛用于新建商业社区、新建小区的停车位建设,老住宅小区、大型商业社区、医院及景区等交通拥挤区域的停车位改造,可以有效地解决城市的停车难问题,充电桩一体化智能立体停车设备是国家推广绿色能源汽车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不断深化改革,继续对公司的业务结构进行调整:一、保证现在业务稳定增长:重点发展能充分发挥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钢结构制造业务。1、公司规模优势大,成本控制能力较强,所以重点发展公司钢结构制造业务能充分发挥公司的优势,2016年在生产场地没有增加的情况下公司钢结构生产量70.23万吨,较上一年增长20.56%。其他钢制品产量约20.5万吨。 2、发展钢结构加工业务为公司的新型业务提供了保障。二、大力发展新型业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业务布点,2016年共与4个地方政府签订了钢结构绿色建筑产业合作发展协议,有3个项目已经起动:1、钢结构绿色建筑EPC总承包业务,共达成了100万平方米的意向协议。2、政企合作共建产业园区,2016年与合作方签订了25万平方米的标准化厂房投资建设协议,已经完工近13万平方米。3、智慧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在洽谈中。4、绿色能源项目,在已建或新建的厂房屋顶上实施光伏发电,有良好的效益,目前试点项目已经开始实施。

公司自创建以来一直致力于管理上的变革创新,致力于提高管理效率、技术创新能力以及生产效率和成本控制上的竞争力,推进卓越工程,倡导一流主义、优化研发、制造、营销、施工、服务的每一个环节,并通过建立学习型组织,完善管理体系,提高经营质量,不断打造钢结构绿色建筑及城市静态交通设施的强势品牌。

放眼未来,鸿路的发展目标是:不断巩固公司成本竞争优势,不断丰富公司相关联产品,提高协同效应,增加利润来源。加大研发力度,不断创新并完善“装配式高层钢结构住宅成套技术”,“高端智能车库存取技术”,“装配式低层住宅集成技术”,并利用领先技术优势抢占市场,为公司持续发展增加动力。努力打造成为一个最具备竞争力的研发基地,成为最值得信赖的最具竞争力钢结构及相关配套产品供应商,成为最优秀的一体化装配式钢结构住宅与定制化洋房整体服务商,成为品质、技术领先的高端智能立体车库制造商。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一)总体经营情况

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21,402,981.2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43%,营业利润同比增长152.00%、利润总额同比下降4.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17.53%,主要原因为:1、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期订单增加所致。2、营业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的增加。3、归属股东净利润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减少有关。

2016年新签合同总共约为45.03亿元,其中工程订单约为9.06亿元,制造类订单约为35.97亿元。按公司要求签单、在出厂前付全款的制造类订单比率明显较上年大幅增加,这与公司一年来狠抓内部管理,通过建立质量管控与快速交货优势从而对客户付款和订单选型提高了要求有关。

2016年,在董事会的带领下,为减少企业经营风险,促进企业稳健发展,积累沉淀后续发展动力,公司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经营措施及技术上研发创新。具体措施如下:

1、继续完善业务结构

稳定发展公司原有主营业务,在销售策略上对订单付款作了较高的要求,确保稳健经营,公司以制造加工为主的经营模式;项目施工业务减少则避免了工程垫资以及应收款占比较高的困境,为公司提供充足现金流;大力发展公司创新业务,创新业务对2016年业绩贡献小,但是为2017年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加强采购管理

(1)加强供应商管理,降低采购成本

按行业特点供应商垫资会增加资金的财务成本及企业信用成本,公司利用自身优势,与长期优质供应商签订互相支持和约束的战略合作协议,并通过电子竞标平台、微信平台及现场竞标招标等方式使采购工作做到公开、公平、简化流程,同时尽大量地降低供应商垫资额,提高公司信誉度,降低了采购成本,提高了产品价格竞争力。

(2)加强采购价格预测能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根据多年积累的经验以及与钢厂良好的关系,钢厂排单的统计分析、钢材成本组成分析以及运营规律,适时进行大宗采购。

(3)加强采购平台的建设,提高公司采购效率

不断优化、推广电子采购竞价平台和微信公众号鸿路采购物流中心,扩大供应商范围和提高供应商关注度,降低采购成本,2016年度得到了有效的成果。

3、夯实管理基础,丰富产品内容

拥有国内钢结构行业最全的配套系统产品线,涵盖主体结构、墙面板、楼面板、屋面板、装饰一体化板、节能门窗等6大系列30余种产品为公司后续发展增加了利润来源。

4、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

加强对钢结构生产线部分关键设备进行智能化技术改造的研发,以期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及减少用工人数,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竞争力。目前已经开始批量化的改造。

5、继续研发和完善公司的技术创新,为公司后续发展增加动力

(1)装配式高层钢结构住宅成套技术,已经签订意向性的建设协议100万平方米。

(2)高端智能车库存取技术及住宅分层停车技术。

(3)装配式低层钢结构住宅技术,装配式低层住宅--鸿路定制洋房样板试制房已经完成,2016年将开始试销。

(二)、2016年公司重要经营管理事项回顾

1、报告期内公司凭公司强大的加工能力及项目管控能力,在生产场地没有增加的情况下公司钢结构生产量70.23万吨,较上一年增长20.56%。承建或实施了一批城市地标性建筑:如乌鲁木齐中瑞国际中心、、洛阳正大国际城市广场,连云港连云新城商务公共中心等;

2、钢结构绿建产业及智慧城市停车产业的合作模式取得了成功,以此为切入点,与地方政府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合作,受到地方政府的大力欢迎,也为公司业务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新的业务模式可以增强公司产品的竞争力,提高业务收入及盈利能力,降低经营风险,也为公司创新业务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推广平台。在报告期内共与4个地方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3个项目已经全面起动,为2017年的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3、积极回馈股东,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树立良好形象:为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6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详见公告编号:2016-035)

4、报告期内,公司收到长丰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收购土地款10082.79万元,此笔收款加大公司2016年现金流,减少财务费用的支出。(详见公告编号:2016-043)

5、报告期内,完善了高层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技术体系、低层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体系以及高端智能立体停车存取技术等三大技术体系,并已进入推广使用阶段。

6、芜湖鸿路由于距公司总部所在地近,自芜湖鸿路设立以来一直未以该公司的名义承接相关业务,为方便公司管理,公司注销了全资子公司“芜湖鸿路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7、报告期内,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即2016年、2017年、2018年)公司自2016年1月1日起享受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详见公告编号:2016-088)

8、报告期内,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完成了发行新增股份事宜(详见公司2016年8月31日发布在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9、公司被授予“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公司取得的“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是在国务院及相关部委要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背景下第一批获批的企业之一,是住建部对公司在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方面工作的肯定,增强公司发展钢结构绿色建筑的信心,将有力地促进公司钢结构住宅业务的发展。

10、2016年度,公司获得了“信用等级证书AAA(招投标履约能力评级)”、“信用等级证书AAA(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企业信用评级)”、2016年安徽省质量奖企业、2015年度中国建筑钢结构行业(5S)诚信企业;报告期内,获得各类知识产权授权98项,其中发明专利实审20项,实用新型专利78项。充分肯定了公司在技术研发方面所做的工作,提高了公司的品牌形象,也为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告期内,公司注销芜湖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新设立了涡阳县鸿纬翔宇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涡阳县盛鸿科技有限公司和重庆金鸿纬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全资子公司。其他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