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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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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17-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ST八钢 公告编号:临2017-010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中央企业2016年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的通知》(财资[2016]34号),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集团”)向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钢公司”)拨付了2016年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24,355万元。

2016年12月24日,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收到八钢公司转付的专项奖补资金13,303万元、并将其中9,536万元计入2016年度损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88)。

2017年3月29日,公司收到宝武集团宝武字[2017]101号《关于明确宝武集团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分配使用范围的通知》,通知明确其拨付的2016年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公司2016年度人员分流安置支出和已发生去产能支出的补助资金,公司已于当日收到八钢公司转付的2016年奖补资金11,052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14,819万元(包括:前次奖补资金余额3,767万元及本次奖补资金11,052万元)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2016年度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ST八钢 公告编号:临2017-011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26日披露了2016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预计2016年年度经营业绩同比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000万元。

(三)更正后的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预计公司2016年年度经营业绩同比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00万元左右。

(四)业绩预告更正审计情况

公司与注册会计师对更正后的业绩预告不存在分歧。

二、上年度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0,862.50万元。

(二)每股收益:-3.27元。

三、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

(一)公司前次《2016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披露:“本年钢材综合毛利率达到约11%,与上年-9%相比,上升了约20个百分点……对经营业绩改善产生了积极影响”。

经公司财务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再次测算,公司2016年钢材综合毛利率约为10%,与上年-9%相比,上升了约19个百分点,与前次预计上升约20个百分点相比,减少了1个百分点。

(二)2017年3月29日,公司收到2016年奖补资金11,052万元,与前次奖补资金余额3,767万元共同计入2016年度损益(公告编号:临2017-010)。

本次产品毛利率的修正及再次获得政府补助,使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与前次预告存在差异。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2016年年度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2017年4月25日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6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如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亏损或2016年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在2016年年报披露后被暂停上市。

五、董事会致歉说明和对相关责任人的认定情况

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董事会将督促经理层及财务部门加强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提高业绩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ST八钢 公告编号:临2017-012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连续亏损,且2015年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3月30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一)项、第(二)项等相关规定,如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或2016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及暂停上市决定

如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或2016年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日起开始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历次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2017年1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3)。

2017年2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4)。

四、其他事项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000万元。详见公司2017年1月26日发布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6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2)。

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预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3,600万元。详见公司2017年3月31日发布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6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1)。

公司2016年年度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6年年度报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