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139 公司简称:深圳燃气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总股本(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为准)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5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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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发行人主要从事城市管道燃气供应、液化石油气批发、瓶装液化石油气零售及燃气投资业务。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经营模式:
(1)城市管道燃气业务。城市管道燃气业务为特许经营业务。目前公司在广东、广西、江西、安徽、湖南、江苏、浙江等7省(区)拥有29个城市(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目前公司管道燃气的气源均为天然气,在深圳地区,公司从中石油及广东大鹏等气源方采购天然气向用户销售;在深圳以外地区,公司从中石油、所在省管网公司等气源方采购天然气向用户销售。燃气销售价格和相关服务价格受到所在地政府物价监管部门的监管。目前公司拥有燃气管网总长超过5,900公里,管道燃气用户达254万户。
(2)液化石油气批发。由子公司华安公司从国际市场采购进口液化石油气通过槽船和槽车批发销售给客户。
(3)瓶装液化石油气零售。由子公司深燃石油气公司将采购的液化石油气运送到储配站后进行储存、灌瓶后分送给深圳市的居民客户和工商客户。
液化石油气批发和零售业务均为完全市场化业务,价格随行就市。
3、行业情况说明
(1)城市管道燃气
近年来随着大气污染的不断加重,政府和公众对于雾霾等环境污染问题也愈发关注和重视,相关环境治理政策不断加强。以天然气为主的清洁能源对传统煤炭燃料、重油等高污染燃料进行替代,是解决目前空气污染问题的有效方式之一,预计天然气销售量将保持持续增长。
城市管道燃气作为城市居民生活的必需品和工商业热力、动力来源,行业周期性弱。城市管道燃气作为城市化的主要标志之一,城市管道燃气随着中国城市化步伐加快、消费升级、用户结构改变等因素,行业整体的利润水平将持续提升。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境内外资本看好国内城市燃气行业广阔的发展前景,热衷投资国内城市管道天然气项目,投资项目争夺十分激烈。
(2)液化石油气
随着深圳、广州、东莞、惠州、佛山等城市的管道燃气用户将逐步由使用液化石油气转为使用天然气,对华安公司的批发业务将造成一定的冲击,华安公司未来的市场拓展方向为尚未引进管道天然气的城镇以及城市燃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随着深圳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和高压输配工程的逐步完成,深燃石油气公司瓶装气市场将向未开通管道燃气的区域转移。根据日本、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城市燃气发展经验,液化石油气作为一种燃料和石油化工的原料将长期存在。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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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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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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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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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公司债券情况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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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未有付息兑付情况。16深燃02发行日期为2016年11月22日,下一付息日为2017年11月22日。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30日出具了《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对公司及其2016年7月11日发行的16深燃01的评级结果为: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具体情况请见公司2016年7月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的《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公司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4日出具了《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对公司及其2016年11月22日发行的16深燃02的评级结果为: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具体情况请见公司2016年11月1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的《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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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天然气销售收入51.47亿元,同比增长4.40%;销售量17.6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7.37%。其中,管道天然气16.9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5.96%;天然气批发0.7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2.79%。
深圳地区管道天然气销售12.59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5.72%,主要是电厂天然气销售量增长所致,全年电厂天然气销售量为4.6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35.57%;深圳以外地区管道天然气销售量4.34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6.98%,主要受益于新增收购项目贡献以及汽车加气业务快速发展,全年汽车加气0.5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1.28%。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华安公司30%的股权,实现全资控股。2016年,公司液化石油气销售收入为20.84亿元,同比增长11.15%。其中液化石油气批发销售58.31万吨,增长41.75%;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9.08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
报告期内,公司扎实推进管网建设,努力提升城市气化率,全力保障燃气稳定供应。截止2016年底,公司拥有高压、次高压管线438.05公里、市政中压管线5,536.93公里(其中1,618.75公里为政府建设移交);公司管道燃气用户总数达253.56万户,其中深圳地区174.22万户,深圳以外地区79.34万户。全年管道燃气用户净增33.02万户,其中深圳地区净增14.09万户,深圳以外地区净增18.93万户。
报告期内,公司深圳地区落实推进“城市管理治理年”行动方案,开展老旧住宅区及城中村管道天然气改造,全年完成改造约7万户;深挖工商用户潜力,完成香蜜湖食街、南头食街、峰景社区等21条食街管道天然气改造;完成老旧中压钢质管道燃气管网更新改造200.5公里。深圳以外地区向已有项目周边未通管道气的乡镇市场拓展,借力“油改气”、“煤改气”等政策,扩大天然气利用。
报告期内,公司车船加气业务取得新进展。深圳地区采取灵活的商业模式加快加气站点布局,重点切入LNG、CNG混凝土搅拌车、集装箱渣土拖车等重型车辆;深圳以外地区公司积极拓展公交长运及公务车项目,累计建成28个加气站;在广东、江苏、江西等地区积极开展船舶加气业务试点工作,完成珠三角地区首例LNG船舶加注作业。
报告期内,公司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平稳。开展管网运行管理、特种设备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建筑施工安全、消防安全、地质灾害预防治理、交通安全等7项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开展燃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改、危险边坡治理、次高压管道内检测缺陷修复工作及管网清查工作;制定生产安全控制指标及“十三五”安全生产量化指标,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通过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复审。
1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财务报表新增合并江苏深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淮安庆鹏燃气有限公司、新昌县福鑫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清远市恒辉新能源船务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燃燃气技术研究院、中山市深燃宏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不再合并乌审旗京鹏天然气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