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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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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17-018

债券代码:136493 债券简称:16成渝01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3月30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本公司住所四楼420会议室召开。

(二)会议通知、会议材料已分别于2017年3月13日及3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发送。

(三)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12人,实到11人,董事唐勇先生因紧急公务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周黎明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

(四)会议由董事长周黎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二○一六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

按照境内会计准则,2016年度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本集团”)合并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47,173,705.76元,基本每股收益约为人民币0.3424元,较2015年增长约5.17%,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173,168,775.25元。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本公司拟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11元(含税)。

经本公司董事认真研究,同意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为:

1、提取公积金

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17,316,877.53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3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人民币351,950,632.58元。

2、现金股息分配方案

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173,168,775.25元,按40%的比例提取公积金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03,901,265.15元,按本公司2016年末总股本3,058,060,000股计算,建议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1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336,386,600.00元(含税),约占当年母公司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47.79%,约占2016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2.12%。剩余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3、本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二○一六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经本公司董事认真研究,同意确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6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9 万元整(含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 20 万元整),安永会计师事务所2016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91 万元整。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二○一六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二○一六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境内外二○一六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二○一六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此项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通过审阅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及内控检查总结报告等,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且在不断优化和完善,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

我们认为,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七)审议通过《关于二○一六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二○一六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二○一七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二○一七年度的国内审计师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的国内审计师,任期至下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其审计费用由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此项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发出《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二○一七年度的国内审计师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其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的国内审计师,我们认为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年度的国内审计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二○一七年度的国际审计师的议案》

同意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7年度的国际审计师,任期至下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其审计费用由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此项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发出《关于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二○一七年度的国际审计师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其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度的国际审计师,我们认为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年度的国际审计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二○一七年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本公司于2017年报废的固定资产包括安全设施、监控设施、收费设施、车辆、其他设施等,截止2016年末,需报废固定资产总计原值人民币35,898,333.17元,累计折旧人民币34,002,408.73元,净值人民币1,895,924.44元。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筹备二○一六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上述第(一)、(三)、(四)、(五)、(九)、(十)及(十一)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17-019

债券代码:136493 债券简称:16成渝01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3月30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本公司住所四楼420会议室召开。

(二)会议通知、会议材料已分别于2017年3月13日及3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发送。

(三)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6人,实到6人。

(四)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兵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查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查通过《关于二○一六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查通过《关于二○一六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

按照境内会计准则,2016年度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本集团”)合并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47,173,705.76元,基本每股收益约为人民币0.3424元,较2015年增长约5.17%,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173,168,775.25元。

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为: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17,316,877.53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3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人民币351,950,632.58元。按前述比例提取公积金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03,901,265.15元,按本公司2016年末总股本3,058,060,000股计算,建议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1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336,386,600.00元(含税),约占当年母公司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47.79%,约占2016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2.12%。剩余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 审查通过《关于境内外二○一六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 审查通过《关于二○一六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 审查通过《关于二○一六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 审查通过《关于二○一七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 审查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二○一七年度的国内审计师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7年度的国内审计师,任期至下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其审计费用由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 审查通过《关于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二○一七年度的国际审计师的议案》

同意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17 年度的国际审计师,任期至下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其审计费用由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第(一)、(二)、(三)、(六)、(七)、(八)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