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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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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2版)

4、截止2016年7月31日东风泵业空压机业务的设备账面情况如下(经评估):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提供评估服务的评估事务所名称:湖北永业行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2016年7月31日;采用的评估方法:成本法;价值类型:市场价值;评估目的:本次评估目的是量化东风汽车泵业有限公司所申报的空压机业务相关设备资产,为东风汽车泵业有限公司资产处置之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空压机业务相关设备账面价值与评估价值: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评估结论: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公正、科学和客观的原则及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东风汽车泵业有限公司资产申报的空压机业务相关设备资产进行了评估。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在持续经营假设、公开市场假设的前提条件下,对东风汽车泵业有限公司申报的空压机业务130台机器设备在2016年7月31日这一基准日所表现的评估价值评估结果为人民币21,403,289.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壹佰肆拾万零叁仟贰佰捌拾玖元整。(其中拟出售设备为人民币12,203,245.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贰佰贰拾万零叁仟贰佰肆拾伍元整;拟出租设备为人民币7,565,437.00元,大写:人民币柒佰伍拾陆万伍仟肆佰叁拾柒元整;拟报废设备为人民币1,634,607.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叁万肆仟陆佰零柒元整)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东科克诺尔技术公司收购东风泵业空压机业务部分设备及人员安置费用,共支付不超过3300万元人民币。

2、东科克诺尔技术公司租赁东风泵业空压机业务部分设备及厂房,费用每

年租金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租期为两年。

东科克诺尔技术公司尚未与东风泵业就收购及租赁签订协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将在收购协议签署后披露此项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完成商用车制动系统全产品链平台的搭建,满足生产经营制动系统一体化技术需求,利用东科克诺尔外资方一流的技术,对产品进行技术改进及产品替换,快速提升产品质量,获取经营利润;

2.整合制动系统,使得商用车制动系统全面进入国内市场并具有出口的机会;

3.在业务整合期间,公司因投入资金进行业务收购将可能导致公司的收益减少。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前,公司独立董事予以事前认可。

1.董事会表决情况

作为关联方董事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按规定应回避表决,本公司目前9名董事中有6人为关联董事,3名独立董事一致通过了本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此项日常关联交易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回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3月31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81 股票简称:东风科技 编号:临2017-006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二)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需要提交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一定的依赖,为保证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在2017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三次董事会议上,以3票赞同(本公司目前9名董事中有6人为关联董事,3名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情况和董事会上及审计委员会所发表的独立意见为:1.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此项日常关联交易须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回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2016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为: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3亿元(大写:人民币叁亿元整)

2016年后续实施情况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向关联方拆入资金明细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资金拆借利息支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拟于2017年继续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3亿元(大写:人民币叁亿元整),年度需要支付给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的利息总额不得超过壹仟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经济开发区东风大道10号

注册资本:55877.03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同业拆借;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办理集团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办理成员单位商业汇票的承兑及贴现;办理成员单位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有价证券、金融机构股权及成员单位股权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其他咨询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是1987年5月7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一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2002年又改制成为全国第一家中外合资的财务公司。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和Taiwan Acceptance(BVI)Ltd分别持有20%、55%及25%的股份。公司建立了规范的公司型体制和法人治理结构。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有限),而东风有限是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零部件)的控股股东,东风零部件持有东风科技股份203,814,000股,占东风科技总股本的65%,为东风科技的第一大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1项规定的关联法人的情形。因此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和东风科技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保证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2017年拟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3亿元(大写:人民币叁亿元整),年度需要支付给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的利息总额不得超过壹仟万元人民币。

贷款用途: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执行。

公司将严格按照银行有关规定使用和归还贷款。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为保证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特实施本次关联交易。

2.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81 股票简称:东风科技 编号:临2017-007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三)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需要提交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此项关联交易为保证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在2017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上,以3票赞同(本公司目前9名董事中有6人为关联董事,3名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关联借贷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情况和董事会上及审计委员会所发表的独立意见为:1.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此项日常关联交易须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回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东风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东风电子公司”)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东风财务”)申请2016—2017年度综合授信人民币1亿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整);上海东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东仪汽贸公司”)向东风财务公司申请2016—2017年度综合授信人民币1.2亿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公司控股子公司湛江德利车辆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湛江德利公司”)下属东风(十堰)有色铸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东风压铸公司”)向东风财务公司申请2016—2017年度综合授信人民币1.6亿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整)。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东风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此前年度交易情况如下:

1) 2015年5月26日,本公司之子公司东风电子公司与东风财务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东风电子公司向东风财务公司借款2,000.0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为12个月,到期日为2016年5月26日,合同约定月利率0.3825%。该笔借款的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由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东风零部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次日起两年。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余额为0。

2)2015年6月24日,本公司之子公司东风电子公司与东风财务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东风电子公司向东风财务公司借款1,500.0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为12个月,到期日为2016年6月23日,合同约定月利率0.3825%,东风电子公司于2015年11月9日提前还款1,000.00万元。该笔借款的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由东风零部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次日起两年。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余额为0。

3)2016年3月22日,本公司之子公司东风电子公司与东风财务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约定:东风电子公司向东风财务借款5,000.0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为12个月,到期日为2017年3月21日,合同约定月利率0.344375%,东风电子公司于2016年10月31日提前还款1,000.00万元。该笔借款的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由东风零部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次日起两年。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余额为4,000.00万元。

4)2016年3月28日,本公司之子公司东风电子公司与东风财务公司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约定:东风电子公司向东风财务公司借款1,500.0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为12个月,到期日为2017年3月27日,合同约定月利率0.344375%,该笔借款的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由东风零部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次日起两年。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余额为1,500.00万元。

5)2016年5月25日,本公司之子公司东风电子公司与东风财务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约定:东风电子公司向东风财务公司借款500.0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为12个月,到期日为2017年5月24日,合同约定月利率0.344375%,该笔借款的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由东风零部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次日起两年。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余额为500.00万元。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东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东仪汽贸公司”)此前未发生过此类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子公司湛江德利公司下属东风压铸公司此前未发生过此类关联交易。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为保证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东风电子公司向东风财务公司申请2016—2017年度综合授信人民币1亿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整);东仪汽贸公司向东风财务公司申请2016—2017年度综合授信人民币1.2亿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东风压铸公司向东风财务公司申请2016—2017年度综合授信人民币1.6亿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整)。

借款的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由东风汽车零部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经济开发区东风大道10号

注册资本:55877.03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同业拆借;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办理集团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办理成员单位商业汇票的承兑及贴现;办理成员单位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有价证券、金融机构股权及成员单位股权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其他咨询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东风财务公司是1987年5月7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一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是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集团股份”)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建立了规范的公司型体制和法人治理结构。

(2)公司名称: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车城西路9号

注册资本:223,000万元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粉末冶金产品的研发、采购、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投资管理。

(3)公司名称:东风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江山南路创业中心

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汽车、摩拖车、工程机械及其他领域的仪表、传感器、控制索、电子产品及其他零部件。)

(4)公司名称:上海东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金桥路1389号1号楼306室

注册资金:人民币肆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汽车(含小轿车)、汽车配件、润滑油、五金交电、百货、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仪器仪表的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汽车内装潢,高架道路清障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公司名称:东风(十堰)有色铸件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花果放马坪路40号

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压铸件设计、生产、加工销售及服务;工装及模具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普通货运。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东风财务公司为集团股份的全资子公司,集团股份持有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东风有限”)50%股权,东风有限是东风汽车零部件的控股股东,东风零部件持有东风科技股份203,814,000股,占东风科技总股本的65%,为东风科技的第一大股东;东风电子公司、东仪汽贸公司为东风科技的全资子公司,东风压铸公司是东风科技控股子公司湛江德利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1项规定的关联法人的情形。因此东风零部件担保为东风电子公司、东仪汽贸公司及东风压铸公司在东风汽车财务借款,与东风科技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保证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东风电子公司拟向东风财务公司申请2017—2018年度综合授信人民币1.2亿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年度需要支付给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的利息总额不得超过伍佰玖拾陆万元人民币;东仪汽贸公司拟向东风财务公司申请2017—2018年度综合授信人民币1亿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整),年度需要支付给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的利息总额不得超过肆佰万元人民币;东风压铸公司拟向东风财务公司申请2017—2018年度综合授信人民币1亿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整),年度需要支付给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的利息总额不得超过肆佰万元人民币。

上述借贷的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由东风汽车零部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次日起两年。贷款用途: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下浮3—5%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保证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

2.有利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减少财务成本。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报备文件(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81 股票简称:东风科技 编号:临2017-008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四)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需要提交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关联交易为保证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在2017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上,以3票赞同(本公司目前9名董事中有6人为关联董事,3名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关联借贷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情况和董事会上及审计委员会所发表的独立意见为:1.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此项日常关联交易须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回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无前次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一)基本情况

1. 东风汽车公司(以下简称为“东风汽车”)

法人代表:竺延风,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1号,注册资本:234,000万元。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汽车(含自产小轿车)及汽车零部件、金属机械、铸金锻件、启动电机、粉末冶金、夹具和模具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组织管理本公司直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兼营电力、煤气生产、供应和销售;对汽车运输,工程建筑实施组织管理;与主、兼营项目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及售后服务。

2.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东风有限”)

法定代表人:竺延风,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百业路29号,注册资本:1,670,000万元。

经营范围:乘用车和商用车及零部件、铸锻件、粉末冶金产品、机电设备、工具和模具的开发、设计、制造和销售;对工程建筑项目实施组织管理;与合资公司经营项目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物流服务和售后服务;进出口业务;其他服务贸易(含保险代理、旧车置换、金融服务)等。

3.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东风零部件”)

法定代表人:童东城,注册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车城西路9号,注册资本:223,000万元。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粉末冶金产品的研发、采购、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投资管理。

4. 上海东风汽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东风实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安路1001号1号楼7层,注册资金:人民币贰佰万元

经营范围:东风系列汽车,汽车配件,机电产品,金属材料,电工器材,仪器仪表,五金工具,建筑材料,家用电器,办公用品,劳防用品,服装鞋帽,针棉织品,日用百货,汽车技术咨询,通讯器材,附招待所,烟酒,办公室出租。

5.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东风科技”)

公司法定代表人:高大林,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新骏环路88号13幢203室,注册资本为31356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研究、开发、采购、制造、销售汽车仪表系统、饰件系统、制动系统、供油系统产品、GPS车载导航系统部件及车身控制器等汽车电子系统产品;汽车、摩托车及其他领域的传感器及其他部件产品、塑料零件、有色金属压铸件的设计、制造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附: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三)履约能力分析:目前东风友联、东风实业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价格以二处地块分别签署的《土地租赁协议》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中体现公平性的原则,遵循市场经济的原则和规则,要求在同等条件下具备市场竞争力。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土地租赁所形成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每年都持续发生的,公司对该关联交易一贯遵循了诚实信用以及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实施,是公司下属公司生产经营的必要条件,该行为是持续存在并且必要和合理的。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81 股票简称:东风科技 编号:临2017-009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及制定其报酬标准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该所遵循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任务,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请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年审计报酬标准为人民币110万元(含审计人员的住宿、交通及餐费)。

同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请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内控年审计报酬标准为人民币55万元(含审计人员的住宿、交通及餐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往的工作情况,我们认为该所遵循职业准则,完成了审计任务,公司董事会做出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内审会计师事务所等审计机构的建议合理且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指定其报酬标准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