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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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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4版)

5、香港康佳有限公司2015年度和2016年度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十三)东莞康佳模具塑胶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东莞康佳模具塑胶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06月30日

注册地点:东莞市凤岗镇三联村

法定代表人:楼一良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非金属制品模具,精冲模、精密型腔模、模具标准件,塑胶制品,混合塑胶料(原料为新料);设立研发中心,从事模具、注塑成型技术、快速成型设备的研究开发;模具设计、软件开发及技术转让;组装电子产品、打印机和复印机、游戏机;生产和销售五金模具、五金制品。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康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25%的股权,另一股东深圳康佳精密模具制造有限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本公司间接持有东莞模塑公司59.73%的股权。

2、产权及控制关系

本公司间接持有东莞模塑公司59.73%的股权。

3、东莞模塑公司2015年度和2016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了满足康佳通信科技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康佳通信科技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公司拟申请为康佳通信科技公司提供金额为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五年。此担保额度将用于康佳通信科技公司向银行取得授信额度项下的贸易融资业务。

2、为了满足移动互联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公司拟申请为移动互联公司提供金额为0.5亿元的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五年。此担保额度将用于移动互联公司向银行取得授信额度项下的贸易融资业务。移动互联公司的另一股东深圳市康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为此次担保额度的49%向康佳集团提供反担保。

3、为了满足康佳同创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康佳同创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拟申请为康佳同创公司提供金额为3.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五年。此担保额度将用于康佳同创公司向银行取得授信额度项下的贸易融资业务。康佳同创公司另一股东滁州市同创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将为此次担保额度的50%向康佳集团提供反担保。

4、为了满足康佳电器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康佳电器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公司拟申请为康佳电器公司提供金额为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五年。此担保额度将用于康佳电器公司向银行取得授信额度项下的贸易融资业务。

5、为了满足昆山康盛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昆山康盛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公司拟申请为昆山康盛公司提供金额为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五年。此担保额度将用于昆山康盛公司向银行取得授信额度项下的贸易融资业务。

6、为了满足壹视界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壹视界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公司拟申请为壹视界公司提供金额为0.48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五年。此担保额度将用于壹视界公司向银行取得授信额度项下的贸易融资业务。深圳市康佳壹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为此次担保额度的40%向康佳集团提供反担保。

7、为了满足昆山康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昆山康佳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公司拟申请为昆山康佳公司提供金额为3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五年。此担保额度将用于昆山康佳公司向银行取得授信额度项下的贸易融资业务。

8、为了满足安徽康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安徽康佳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本公司拟申请为安徽康佳公司提供金额为1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五年。此担保额度将用于安徽康佳公司向银行取得授信额度项下的贸易融资业务。滁州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将为此次担保额度的22%向康佳集团提供反担保。

9、为了满足中康供应链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中康供应链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本公司拟申请为中康供应链公司提供金额为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五年。此担保额度将用于中康供应链公司向银行取得授信额度项下的贸易融资业务。吴国仁和萧永松分别为此次担保额度的25%和24%向康佳集团提供反担保。

10、为了满足商业保理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商业保理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公司拟申请为商业保理公司提供金额为2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五年。此担保额度将用于商业保理公司向银行取得授信额度。

11、为了满足易平方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易平方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公司拟申请为易平方公司提供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五年。此担保额度将用于易平方公司向银行取得授信额度项下的贸易融资业务。

12、为了满足本公司境外下属全资子公司(康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或香港康佳有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公司拟申请在境外为下属全资子公司进行融资,额度为35.5亿元人民币,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拟在5年内循环使用此融资额度;根据银行的要求,本公司还拟向为境外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的签约银行(包括境内签约银行或境外签约银行)提供担保。

13、为了满足东莞模塑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东莞模塑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公司拟申请为东莞模塑公司提供金额为1.3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三年。此担保额度将用于东莞模塑公司向银行取得授信额度项下的贸易融资业务。深圳康佳精密模具制造有限公司将按照其持有东莞模塑公司的股权比例为此次担保额度向康佳集团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为了提高本公司资金流动性,同时为了满足相关下属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相关下属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康佳集团拟为上述公司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2、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上述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者有较强影响力的参股公司,本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对参股公司的经营有一定的影响力,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额度将用于上述公司向银行取得授信额度项下的贸易融资业务,公司对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3、独立董事意见

康佳集团间接持有东莞模塑公司59.73%的股权,对该公司经营有一定的影响力。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东莞模塑公司的其他股东将为本次担保行为提供反担保。我们认为公司向其提供担保额度的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时,该事项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因此,同意公司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4、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1)康佳通信科技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移动互联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51%的股权,另一股东深圳市康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49%的股权。

(3)安徽康佳同创电器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50%的股权,另一股东滁州市同创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

(4)康佳电器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5)昆山康盛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壹视界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60%的股权,另一股东深圳市康佳壹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40%的股权。

(7)昆山康佳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安徽康佳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78%的股权,另一股东滁州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持有其22%的股权。

(9)中康供应链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吴国仁持有其25%的股权;萧永松持有其24%的股权。

(10)商业保理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1)易平方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2)康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香港康佳有限公司均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3)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康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东莞模塑公司25%的股权,另一股东深圳康佳精密模具制造有限公司持有东莞模塑公司75%的股权,本公司间接持有东莞模塑公司59.73%的股权。

5、提供反担保情况。

(1)本公司为康佳通信科技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宜,由于康佳通信科技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

(2)本公司为移动互联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宜,移动互联公司的另一股东深圳市康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为此次担保额度的49%向康佳集团提供反担保。

(3)本公司为安徽康佳同创电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宜,安徽康佳同创电器有限公司另一股东滁州市同创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将为此次担保额度的50%向康佳集团提供反担保。

(4)本公司为康佳电器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宜,由于康佳电器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

(5)本公司为昆山康盛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宜,由于昆山康盛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

(6)本公司为深圳市康佳壹视界商业显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宜,深圳市康佳壹视界商业显示有限公司另一股东深圳市康佳壹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为此次担保额度的40%向康佳集团提供反担保。

(7)本公司为昆山康佳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宜,由于昆山康佳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

(8)本公司为安康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宜,安康公司的另一股东滁州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将为此次担保额度的22%向康佳集团提供反担保。

(9)本公司为中康供应链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宜,中康供应链公司其他股东吴国仁和萧永松分别为此次担保额度的25%和24%向康佳集团提供反担保。

(10)本公司为商业保理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宜,由于商业保理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

(11)本公司为易平方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宜,由于易平方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

(12)本公司为康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香港康佳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宜,由于康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香港康佳有限公司均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

(13)本公司为东莞模塑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宜,深圳康佳精密模具制造有限公司将按照其持有东莞模塑公司的股权比例为此次担保额度向康佳集团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16年度,本公司仅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了担保,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为597,05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97,063万元。除上述担保事项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其他对外担保总额为0。

本公司逾期担保数量为0。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及公告文件。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7-15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了满足公司现有业务发展的需要,并降低融资成本,本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华侨城集团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向华侨城集团公司申请额度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期限为2017年-2024年,具体使用时将根据业务需要分次、分时段提取具体贷款金额,并可在100亿元额度内与银行、华侨城集团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会议同意此次委托贷款的利率不高于提款时约定的提款期限对应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对于上述委托贷款额度,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在合理衡量资金成本后,审慎确定实际贷款额度。

2、本次交易对方为华侨城集团公司,华侨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目前合计持有本公司29.99%的股份,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3、本公司董事局于2017年3月29日(星期三)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华侨城集团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公司共有7名董事,在董事局会议对该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除关联董事刘凤喜先生、何海滨先生、陈跃华先生回避表决外,其余4名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此次关联交易,同意提交董事局会议进行讨论。

董事局会议审核通过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决议是公司董事局根据公司实际需要而作出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在对此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刘凤喜先生、何海滨先生、陈跃华先生回避表决,其余与会董事审议通过此项交易,该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华侨城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大型国有企业,属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中央企业之一,成立于1985年11月11日,华侨城集团公司的主要信息如下:

企业性质:全民;法人代表:段先念;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注册资本:113亿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0346175T;主营业务:纺织品、轻工业品等商品的出口和办理经特区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区内自用一类商品,机械设备、轻工业品等商品的进口,开展补偿贸易,向工业、旅游、房地产、商贸、金融保险行业投资;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根据未审报表,华侨城集团公司2016年1-9月份总资产为1627.71亿元,营业收入为322.1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53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3.76亿元。华侨城集团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信誉度高,预计在2017年,华侨城集团公司仍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3、华侨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目前合计持有本公司29.99%的股份,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华侨城集团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本公司向华侨城集团公司申请额度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期限为2017年-2024年,具体使用时将根据业务需要分次、分时段提取具体贷款金额,并可在100亿元额度内与银行、华侨城集团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会议同意此次委托贷款的利率不高于提款时约定的提款期限对应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此次委托贷款的利率不高于提款时约定的提款期限对应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有利于公司降低资金成本。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委托贷款额度:本公司向华侨城集团公司申请额度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期限为2017年-2024年,具体使用时将根据业务需要分次、分时段提取具体贷款金额,并可在100亿元额度内与银行、华侨城集团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二)委托贷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三)委托贷款利率:此次委托贷款的利率不高于提款时约定的提款期限对应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结息方式为按月计息。

六、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华侨城集团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利率不高于提款时约定的提款期限对应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有利于公司降低资金成本。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华侨城集团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7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华侨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2,084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此次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董事局会议进行讨论。

董事局会议审核通过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降低资金成本;决议是公司董事局根据公司实际需要而作出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在对此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刘凤喜先生、何海滨先生、陈跃华先生回避表决,其余与会董事审议通过此项交易,该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九、备查文件目录

(一)董事局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事前声明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7-16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

2、投资金额: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任意时点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额度及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购买金融机构(不含信用社)发行的期限不超过9个月的理财产品。

4、授权期限:不超过5年。

二、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营。

三、需履行审批程序的说明

根据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投资事宜需经公司董事局和股东大会审批,并需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局已审议通过了该投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投资事项相关审批程序的合规性、内控制度的健全性以及该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四、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助于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宏观周期性经济运行状况变化、汇率和人民币购买力等变化对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理财产品收益会出现一定的波动,从而理财产品收益将与测算出现偏差。由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期间较短,此风险较小;

2、流动性风险:理财产品不提供到期日之前的每日赎回机制,公司在产品期限内没有提前终止权。由于公司以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因此资金流动性不存在问题;

3、信用风险:金融机构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产品的收益产生影响。公司均向具有强大实力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此类金融机构发生信用风险的概率极低;

4、收益风险:针对理财产品,收益将依照购买理财产品时规定的收益率获取,由于理财产品收益率远大于协定存款利率,公司出现额外损失的可能性极小。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成立了投资工作小组,购买理财产品事宜由小组拟定方案,报财务总监同意后操作。

2、公司已经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公司将根据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来操作。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根据有关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任意时点余额最高不超过20亿元,公司已将该项投资提交董事局会议进行审议,并将报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公司审批该项投资的程序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的规定。

(二)公司已经建立了《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该制度规定了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审批程序、审批权限、信息披露办法等内容。同时,公司已在财务管理、会计管理、审计管理等方面建立起一系列制度,这些制度也有助于公司控制证券投资的风险。我们认为,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内部控制制度已经健全。

(三)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短期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影响。

独立董事认为,该投资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七、备查文件

(一)《关于申请理财产品额度的决议》及决议公告;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申请理财产品额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7-17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研究,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局负责召集,公司董事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4、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4月24日(星期一)下午2:2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23日-2017年4月24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至2017年4月24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A、B股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4月19日。B股股东应在2017年4月14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及其关联人须对《关于向华侨城集团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回避表决,华侨城集团公司及其关联人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邀请的其他嘉宾和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1)审议《2016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2)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6年度会计师审计报告》;

(4)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

(5)审议《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向华侨城集团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及其关联人须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7)审议《关于申请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为深圳康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3)审议《关于为深圳市康佳移动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4)审议《关于为安徽康佳同创电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5)审议《关于为深圳市康佳电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6)审议《关于为昆山康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7)审议《关于为深圳市康佳壹视界商业显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8)审议《关于为昆山康佳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9)审议《关于为安徽康佳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0)审议《关于为中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1)审议《关于为康佳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2)审议《关于为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3)审议《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境外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4)审议《关于为东莞康佳模具塑胶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请听取《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盛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祖核)和《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述华)。

2、披露情况:上述提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等相关文件。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注: 本次股东大会对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1.00 代表提案1,2.00 代表提案2,并以此类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股东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股东的股票账户卡、授权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国内法人股东需要,如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为法人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证明书。

(4)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5)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2、登记时间:2017年4月21日上午8:30起至4月24日下午2:20止。

3、登记地点: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24楼董事局秘书处。

(二)会议联系方式等情况

电 话:(0755)26601139、(0755)61368867

传 真:(0755)26601139

电子邮箱:szkonka@konka.com

联系人:苗雷强、孟炼

邮 编:518057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及公告文件;

2、其他有关文件。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016,投票简称为康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该代理人有表决权 □ /无表决权 □;

二、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三、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 □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A/B股__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

2、授权委托书仅供参考, 剪报及复印均有效,股东也可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