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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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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远东福斯特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7-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福斯特”)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截止公告日,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9,00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远东福斯特向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对上述授信业务进行担保,并于2017年3月30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2016年5月25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2016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6年10月31日召开的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事宜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29日、2016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编号:临2016-051、编号:临2016-150)。

公司为远东福斯特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共计人民币12亿元,本次对远东福斯特的担保在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蒋承志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离子动力电池(组)、锂离子储能电池(组)、新型电池、电芯、电池材料、电动车辆、电动自行车、环卫专用设备、驱动控制技术等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及相关服务;汽车租赁;计算机软件研发与销售;从事自营物资、技术进出口业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上项目国家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书经营)

远东福斯特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为远东福斯特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远东福斯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保证期间:协议约定的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远东福斯特作为在公司“全球领先的智慧能源、智慧城市系统服务商”产业链上储能及交通领域布局的重要子公司,本次申请授信是为了满足远东福斯特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确保远东福斯特的持续稳健发展,确保远东福斯特持续提升行业地位,对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储能领域的产品和市场有着积极意义,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远东福斯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于2016年7月8日进入工信部颁发的《<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第四批)》,并享受国家相应的政策支持。此外,远东福斯特顺利进入了“2016江西民营企业100强”名单,荣获了“江西省名牌产品”、“江西省著名商标”、“江西省质量信用AAA级企业”、“江西省质量先进管理企业”等荣誉称号,远东福斯特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偿债能力,且公司对其有管控权,担保风险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担保总额为299,925.41万元(含本次),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2.12%,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7-028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智慧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远东福斯特提供担保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