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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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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方案的公告

2017-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经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农商行”) 协商一致决定, 自2017年4月1日起,旗下部分基金继续参与张家港农商行费率优惠。

一、 适用基金范围

二、 费率优惠

(一) 客户通过张家港农商行柜面、电子银行渠道申购基金(前端收费),费率享受4折优惠。具体办法如下:

1、优惠前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不享受优惠,按原费率执行;优惠前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优惠后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享受4折优惠,若优惠后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低于0.6%的,按0.6%执行。优惠前申购(包括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对客户的认购、转换等其余费率不进行优惠。

2、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二)费率优惠期限:2017年4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具体以张家港农商行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三、 重要提示

(一) 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本公司及张家港农商行的相关规定为准。

(二) 张家港农商行保留对费率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三)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

四、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详情:

(一)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0512-96065

网站:www.zrcbank.com

(二)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

网站:www.xy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