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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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95 证券简称:煌上煌 编号:2017—019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17年3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n.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3月30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3月29日-2017年3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29日15:00-2017年3月30日15:00。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桂芬。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小蓝中大道 66 号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320,691,0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437%。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320,672,0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39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9,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洪平先生和樊翔先生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五、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20,679,0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1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77,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606%;反对1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3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20,679,1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11,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78,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951%;反对1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0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20,679,0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1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77,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606%;反对1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3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0,679,0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1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77,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606%;反对1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3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320,679,0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1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77,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606%;反对1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3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0,679,0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1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77,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606%;反对1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3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煌上煌集团有限公司257,952,000股、褚建庚28,960,000股、褚浚16,544,000股、褚剑16,544,000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679,0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635%;反对11,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20%;弃权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77,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606%;反对1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049%;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5%。

8、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0,679,0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11,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77,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606%;反对1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049%;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5%。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0,679,0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11,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77,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606%;反对1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049%;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5%。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吴洪平先生和樊翔先生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七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