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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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89证券简称:拓普集团公告编号:2017-008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3月29日9时在公司总部1110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董秘办已于2017年3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邬建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八名,实际出席董事八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拓普集团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本议案关联董事邬建树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拓普集团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本议案关联董事邬建树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公告《拓普集团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以上公告、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制度文本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拓普集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议程及其他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时间安排随后发布提示性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上述第一、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89证券简称:拓普集团公告编号:2017-009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3月29日10时在公司总部1110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3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颜群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0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

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议案。根据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均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即2017年4月26日到期。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16年11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目前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均延长至2018年4月26日)。除延长以上2项有效期之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延长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公告编号:2017-011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23号文核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9,1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3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391,977,504.44元,到账时间为2015年3月16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目前,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前次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16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目前,该部分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28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基于现有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按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经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持续督导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1、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2、根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该笔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该笔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也未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关规定,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