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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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补充公告

2017-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17-12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16年3月28日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公告了《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按照《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之“第4号 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格式”对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内容补充更新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4月18日(星期二)下午1: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17日-2017年4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15:00 至2017年4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7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莲花南路2689号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公司2017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8、审议《聘请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应于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第5-8项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以上内容详见2017年3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 议案编码

四、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电话及传真方式预约登记。

2、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自然人股东,请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出席的,请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员身份证以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东请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登记时间:2017年4月11日-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4、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2689号9楼证券部。

5、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亚杰     联系电话:021-67288431

传 真:021-67288432 邮政编码:201108

6、请参会人员于会议召开当日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办理进场手续。

7、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备查文件

1、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证券代码“362563”

2、投票简称“森马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授权表决情况:

如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意代理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