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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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7-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7- 19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3月3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浦东喜来登由由酒店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涂建敏女士因公务未能出席和主持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荐,公司董事曹际东先生主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2人,董事长涂建敏女士、董事王泰松先生;独立董事刘斌先生、涂永红女士、杨天健先生因公务未能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徐建国女士、监事王涛女士因公务未能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投票表决获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雯文、樊先仪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20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赎回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2016年6月28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层购买低风险信托产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有效期延长一年的议案》(详见公司编号为2016-11临时公告),即授权公司经营层于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以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额度购买低风险信托产品或银行理财产品,上述总额可滚动使用。

公司购买的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办理赎回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2017年1月4日购买的中国工商银行法人客户40天增利人民币理财产品(详见公司编号为2017-04临时公告)已办理赎回手续,本息已于2017年3月31日到账,其中本金2.2亿元,收益1690684.93元。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