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7-022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20)。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公告中“二、会议审议事项(一)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13、审议《关于选举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中相关信息出现错误,现对相关信息更正如下:
原文“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
......
13、审议《关于选举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应选人数为3人)
13.1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沈晓平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13.2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仰春景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公司主要股东提名,沈晓平女士和仰春景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修改为: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
......
13、审议《关于选举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应选人数为2人)
13.1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沈晓平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13.2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仰春景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公司主要股东提名,沈晓平女士和仰春景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其它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对上述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