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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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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及延期复牌公告

2017-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ST蓝丰 编号:2017-024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及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购买资产事宜,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蓝丰,证券代码:002513)于2017年3月6日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经公司确认,相关事项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公司于2017年3月18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2017年3月25日发布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一、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基本情况及进展

公司本次拟收购的标的资产属于医药制造业,公司与标的公司主要股东就资产收购事宜签署了意向性协议。

本次交易方式初步确定为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非关联的第三方购买标的资产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截止目前,公司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和评估师,正在进行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有关工作。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阶段,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完成。

二、申请延期复牌的原因

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的工作量较大,涉及的协调沟通工作较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于2017年4月5日前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

为确保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延期复牌,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4月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三、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截至2017年3月3日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2、截至2017年3月3日公司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四、承诺和风险提示

公司承诺争取在2017年5月5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 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 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5月5日开市时起复牌。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及终止原因。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