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2017-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7-39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天风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天成”)的股份减持相关资料。本次减持前,天风天成持有公司股份247,14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034%。为实现财务投资收益,天风天成于2017年3月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计22,7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055%。本次减持后,天风天成仍持有公司股份224,44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79%。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天风天成除本次减持外,没有其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2016年3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登记上市。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天风天成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天风天成所持公司股份已于2017年3月2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34),天风天成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天风天成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天风天成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其披露的意向或承诺的情形。

3、天风天成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2017年4月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一日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爱康科技

股票代码:0026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天风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6号汉街总部国际E座31楼

法定代表人:张振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报告书签署日期:2017年3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天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天风天成未设立董事会,其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天成定增5号资产管理计划”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目的是为了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实现投资收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公司股份未来12个月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天成定增5号资产管理计划”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的可能。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

2017年3月30日,深圳天风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天成定增5号资产管理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2,700,00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55%。

1.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公告中比例数值保留四位小数,若出现与实际数不相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事项

本次变动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和权属争议等权利限制情形。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天成定增5号资产管理计划”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未有卖出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要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天风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17年3月30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深圳天风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深圳天风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深圳天风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1、深圳证券交易所

2、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天风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