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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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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2017-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17-27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3月30日,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接到中国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数据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绒集团”)持有的本公司12,5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42%)被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轮候冻结。

经与中绒集团核实,上述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系因党增秀与中绒集团、宁夏中绒圣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纠纷,申请人党增秀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17)宁民初14-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依法冻结、查封被申请人中绒集团、宁夏中绒圣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373.2997万元银行存款或价值相当的财产,并于3月28日执行冻结中绒集团所持本公司上述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中绒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515,940,444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28.583%。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15,9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83%,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累计司法冻结持有的公司股份1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3%,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423%。

上述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对本公司的运行和经营管理不会造成实质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