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大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公告

2017-04-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7—012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大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房集团”)本次拟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增持不少于天房发展已发行总股份的0.2%,计2,211,400股;且不超过3%,计33,171,000股。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天房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不存在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房集团。

(二)截至本公告日,天房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95,689,8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74%。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天房集团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增持人出于对天房发展未来发展的信心和股票长期价值的认可,结合对证券市场的整体趋势判断,拟于自2017年4月5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不少于天房发展已发行总股份的0.2%,计2,211,400股;且不超过3%,计33,171,000股。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天房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将根据天房集团实际资金和天房发展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安排执行。本次增持以天房集团自有资金进行,为避免短期内集中投入大量资金,在 12 个月内完成具有更高可行性。同时,由于近一段时间房地产行业政策变化较大,有可能影响天房发展股票价格产生较大波动。增持人秉承价值投资理念,增持计划期限设定为12个月,有利于增持人合理控制增持成本。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不存在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说明

(一)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人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二)本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增持期限12个月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增持人将发布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披露增持数量、金额、比例及本次增持后的实际持股比例。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12个月届满仍未实施增持,增持人将及时公告说明原因。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四月五日

●报备文件

股东关于增持计划的书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