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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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7-04-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7-021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7年4月12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宜提示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在2017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十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4月12日 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11日至2017年4月1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2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1日下午15:00至2017年4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188号公司行政研发大楼底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大会上述职;

2、《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7、《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9、《未来三年(2017-2019)股东回报规划》

1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议案4、5、8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议案4、10、11为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四、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4月7日下午16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4月6日-4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吴刚、徐鸽 邮箱:yhdm@yinhe.com

联系电话:0512-58449138 传真:0512-58449267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188号 邮编:215611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19”,投票简称:“银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17年4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7年4月12日召开的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及期限:

说明: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