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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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临2017-040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2017年4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讨论,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保理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拟与燎原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进行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融资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的保理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30个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见2017年4月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保理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1)。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巴林右旗赤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巴林右旗赤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林赤伟”)成立于2015年01月30日,由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经营范围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节能产品技术开发、咨询,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巴林赤伟注册资本为100万人民币,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0元人民币,净资产0元人民币,2016年1-9月净利润为0元人民币(未经审计)。因公司经营策略变化,同时为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决定注销巴林赤伟。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组织开展对巴林赤伟的清算、注销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北海合浦新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北海合浦新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新润”)成立于2015年01月21日,由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经营范围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节能产品技术开发、咨询,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北海新润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9,151.93元人民币,净资产49,151.93元人民币,2016年1-9月净利润为-269.44元人民币(未经审计)。因公司经营策略变化,同时为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决定注销北海新润。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组织开展对北海新润的清算、注销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精河县新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精河县新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河新润”)成立于2016年02月04日,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经营范围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节能产品技术开发、咨询,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精河新润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2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0元人民币,2016年1-9月净利润为0元人民币(未经审计)。因公司经营策略变化,同时为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决定注销精河新润。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组织开展对精河新润的清算、注销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牟定县嘉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牟定县嘉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牟定嘉阳”)成立于2015年08月04日,由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经营范围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节能产品技术开发、咨询,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牟定嘉阳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0元人民币,净资产0元人民币,2016年1-9月净利润为0元人民币(未经审计)。因公司经营策略变化,同时为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决定注销牟定嘉阳。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组织开展对牟定嘉阳的清算、注销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注销会东县海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东县海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东海润”)成立于2015年05月28日,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经营范围为太阳能光伏发电及销售;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及销售;太阳能光伏产品及系统的集成、销售;光伏发电物资、设备采购;光伏发电技术的研发及咨询服务。会东海润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92,430.80元人民币,净资产56,606.40元人民币,2016年1-9月净利润为-644.79元人民币(未经审计)。因公司经营策略变化,同时为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决定注销会东海润。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组织开展对会东海润的清算、注销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5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临2017-041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保理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电力”)。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海润电力向燎原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燎原融资租赁”或“甲方”)进行的5000万元人民币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737,310.72万元人民币。其中,对海润电力累计担保金额为89,443.03万元人民币。

● 担保期限:30个月。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海润电力”)拟与燎原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燎原融资租赁”或“甲方”)进行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融资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的保理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30个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名称: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90000万元人民币

3、住所: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工业集中区(环北路旁)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邱新

6、经营范围: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研究、开发、制造、加工、销售;从事光伏科技、太阳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设备及软件的设计、开发、销售;太阳能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电站资产运营维护和管理;能源项目、节能产品及系统集成的咨询、技术服务、运营;物流仓储咨询和管理;货物运输代理;起重装卸;仓储(不含危险品仓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0%;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持股30%

6、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人民币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种类: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的两个日历年。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甲方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应按照主合同向甲方支付的回购应收账款债权的总额,包括甲方收购款、融资费、保理费、逾期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甲方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律师费、保全担保服务费、差旅费、公证费、执行费等费用)和其他所有债务人应付费用以及主合同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时、甲方所遭受的损失以及其他主合同项下应付款项的付款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于2017年4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海润电力未来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一致同意提供该担保,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担保事项进行披露。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其向燎原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进行的5000万元人民币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30个月。公司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不包含本次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737,310.72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9.27%。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