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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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17-04-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60 证券简称:百傲化学 公告编号:2017-009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2号)核准,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2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08,061,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7年1月24日到账,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瑞华验字[2017]43010001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1、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2、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主要用于投资保本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

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3、现金管理的期间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进行。

2、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避免募集资金闲置,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投资保本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长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相关人员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项目进展情况;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于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对最高额10,000万元人民币(包含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司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