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7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4月5日上午9:30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2日以专人、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表决董事9人,实出席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宝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经书面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1、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4月6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016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于2016年12月14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目前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书面核准文件。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不影响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继续推进,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和该议案的
详细情况请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以及2017年4月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017-009号《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宝松、朱丽霞、钱少伦、靳辉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审议决议。
2、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4月6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其中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授权有效期为自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于2016年12月14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目前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书面核准文件。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董事会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不影响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继续推进,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生股票相关事项的授权有效期延长至前次授权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除延长授权有效期外,其它授权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和该议案的
详细情况请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以及2017年4月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017-009号《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宝松、朱丽霞、钱少伦、靳辉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审议决议。
3、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2017年4月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6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8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5日上午9:00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2日以专人、电话和邮件的方式传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表决监事3人,实到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6年4月6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016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于2016年12月14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目前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书面核准文件。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不影响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继续推进,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关联监事陈静、张琪、陈聪回避该议案的表决,上述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审议决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6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9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
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6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以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授权有效期均为自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016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于2016年12月14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目前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书面核准文件。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以及对董事会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不影响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继续推进,公司于2017年4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延长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和前次授权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
关于延长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6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0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4月21日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20日——2017年4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下午15:00至2017年4月21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17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会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会议记录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于2017年4月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4月6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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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4月18日9:00—11:00、13: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人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敏华
联系电话:0571—86319217传真:0571—86319217
邮箱:office@baoding-tech.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311106
6、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52;投票简称:宝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它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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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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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人以下指示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本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自行行使表决权。
备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栏内相应空白处写“√”;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