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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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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3版)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88年4月12日

住所:山东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59号

法定代表人:陈福旭

注册资本:9,353.75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射频识别产品、光纤传感器产品、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云计算,智慧城市项目建设和运营,物业管理及投资管理业务

关联关系:持有公司14.69%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65,269万元,净资产20,544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0,796万元,净利润-8,019万元。(母公司财务数据,数据未经审计)

2、山东华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5年10月16日

住所:山东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59号

法定代表人:宋森

注册资本:9,000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TPH的开发、生产、销售与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总经理宋森先生担任董事长,公司副总经理姜天信先生担任董事的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25,713万元,净资产19,985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27,991.万元,净利润3,408万元。

3、山东宝岩电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4年6月21日

住所:山东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59号

法定代表人:陈福旭

注册资本:633万美元

企业类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主营业务:电感线圈等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与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北洋集团的子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6,721万元,净资产5,403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7,023万元,净利润-187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4、山东新康威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3月31日

住所:山东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59号

法定代表人:陈福旭

注册资本:1,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通讯等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与服务;线路板加工业务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北洋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3,878万元,净资产1,900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7,680万元,净利润199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5、威海星地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6年3月28日

住所:山东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五街34号

法定代表人:陈福旭

注册资本:454万美元

企业类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各种连接线及激光、喷墨打印机、传真机装置、配套线路板装配等产品

关联关系:公司副董事长陈福旭先生担任董事长的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10,633万元,净资产7,595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9,957万元,净利润615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6、威海北洋电子信息孵化器有限公司(原名:威海北洋电子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3月变更)

成立时间:2014年07月02日

住所: 山东省威海市高技区怡园街道火炬路169号

法定代表人:范永忠

注册资本: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计算机软件开发与技术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服务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北洋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417万元,净资产195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27万元,净利润-83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7、南京百年银行设备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4月4日

住所:南京市湛江路69号12栋302室

法定代表人:石成

注册资本: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金融机具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245.92万元,净资产668.65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785.90万元,净利润21.14 万元。

8、威海新北洋正棋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12月18日

住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昆仑路126-7号

法定代表人:荣波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电机及驱动器、控制器、汽车电子产品、光机电一体化设备、机器人与自动化装备、电子产品及配件的技术开发、咨询、转让及生产销售;光机电一体化设备、自动化系统工程软硬件组装。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荣波先生担任董事长,公司副总经理姜天信先生担任董事,公司董事、总经理宋森先生担任监事会主席的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4,436.42万元,净资产4,205.91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006.86万元,净利润-570.54万元。

9、上海澳林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4月27日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温州经济城车亭公路1166号

法定代表人:祁师洁

注册资本: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主营业务:电子产品、仪器仪表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产品、仪表仪器、办公用品批发零售。(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的控股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76.85万元,净资产521.76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450万元,净利润25万元。

10、北京华信创银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06月13日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南河村河东街10号

法定代表人:田华颖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营业务:金融机构现金管理系统、自助设备、防伪、鉴伪等金融机具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302.31万元,净资产5,497.81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4,161.10万元,净利润549.78万元。

11、厦门市益融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4月4日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415号22H室

法定代表人:夏云珍

注册资本:1001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代理销售银行现金处理设备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8,830万元,净资产3,079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4,876.59万元,净利润576.44万元。

12、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6月6日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奥体金融中心D栋17楼

法定代表人:赛志毅

注册资本:壹拾亿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总经理宋森先生担任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荣波先生担任监事的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457,599万元,净资产100,507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9,430万元,净利润507万元。

13、威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成立时间:2005年3月

住所:山东省威海市新威路11号

法定代表人:李峰

关联关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方是公司的长期合作伙伴,经营情况较为稳定,公司向其采购原材料和接受劳务的质量、供货及时性等均符合公司要求,公司向其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回款时间也能够按照合同等相关条款的约定按时履行。

综合各关联方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其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业务往来,均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程序合法,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均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及管理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没有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五、内部决策程序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独立意见。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依法回避表决。公司监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及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均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关联交易的协议条款、定价方式、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关联监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3、上述关联交易尚需2016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六、独立董事意见

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公司已向我们提供了本议案的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已征得我们的事先认可。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预计的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系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及管理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均按照“公平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制定,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损害和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7-017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新北洋欧洲有限公司(SNBC Europe B.V.)(以下简称“欧洲公司”)

2、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欧洲公司的发展,保证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为欧洲公司提供200万欧元的融资担保(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内保外贷等各种银行融资业务),担保期限自2017年4月20日至2019年6月30日止。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4、截止目前,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7,991.06万元。

5、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4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欧洲公司提供200万欧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内保外贷等各种银行融资业务),担保期限自2017年4月20日至2019年6月30日止。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新北洋欧洲有限公司(SNBC Europe B.V.)

成立日期:2001年7月

住所:荷兰厄赛尔市(Meerheide 115,5521 DX Eersel)

注册资本:18,200欧元

主营业务:各类专用打印机及相关电子产品的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股50.55%,通过全资子公司新北洋(欧洲)研发中心有限公司持股49.45%。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欧洲公司资产总额2,285.75万元,负债总额1,718.86万元,净资产566.89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4,158.49万元,利润总额98.59万元,净利润76.20万元。(上述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欧洲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1,076万元,具体如下:

2015年6月19日,公司为欧洲公司提供金额1,076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担保有效期开始之日起两年。

本次公司拟为欧洲公司提供200万欧元的融资担保额度。今后,公司的对外担保有进一步实质性行为,公司将及时在定期报告中对担保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具体实施的担保情况予以公告。

四、董事会与监事会意见

鉴于欧洲公司目前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债务偿还能力,且本次追加的担保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公司为欧洲公司提供200万欧元的融资担保(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内保外贷等各种银行融资业务)。担保期限自2017年4月20日至2019年6月30日止。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1.85亿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52%。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7,991.06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数码科技担保6,530.74万元,为控股子公司荣鑫科技担保384.32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欧洲公司担保1,076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68%。本次担保经董事会批准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1.85亿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52%。

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或逾期担保行为。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7-018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菱光电业绩承诺

完成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新北洋收购华菱光电的基本情况

根据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北洋”)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收购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公司与威海华菱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菱光电”) 原股东山东华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海科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日本东洋精密工业株式会社、威海星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泽江哲则(以下合称“转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以超募资金17,368.45万元和自有资金5,950.95万元收购转让方合计持有的华菱光电26%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华菱光电51%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

2014年4月23日,华菱光电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股东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业绩承诺及相关事项

根据转让协议,转让方共同承诺:

1、华菱光电在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9,200万元、9,400万元和9,600万元,亦即2014年至2016年三个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28,200万元;

2、于2016年度结束后,若华菱光电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三年累计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符合第1条的规定,则新北洋应按规定支付剩余的30%的股份转让款;若华菱光电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三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超过第1条的规定,则超出部分的30%以标的公司现金分红的方式奖励给转让方(新北洋明确放弃对该奖励分红的分红权);

3、若华菱光电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三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第1条的规定,自华菱光电2016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后30日内按照以下条款予以补偿:

(1) 转让方首先以剩余未支付的股份转让款(占转让款总额的30%)补偿给华菱光电,补偿后剩余转让款有剩余部分则由新北洋支付给转让方,并视为新北洋履行完毕全部的支付价款义务;

(2) 若剩余未付转让款额不足以弥补华菱光电实际业绩指标与承诺业绩指标的差额,则转让方应以2014年度、2015年度以及2016年度华菱光电的现金分红补偿给华菱光电(若有)。为前述条款约定的实施和操作,各方同意,华菱光电关于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的现金分红(若有),转让方应将该等分红暂记账在华菱光电账上,待2016年度结束且经与新北洋核对结算后若有剩余的,将由转让方一次性支取;

(3) 若(1)和(2)后,仍有未弥补的业绩差额的,则由转让方以所持华菱光电股份对新北洋进行补偿,股份补偿的价格为10元/股,转让方按各自持股比例对应的业绩差额承担股份补偿义务。

三、华菱光电2016年度业绩完成情况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瑞华审字[2017]37100012号审计报告,2016年度华菱光电实际实现净利润96,685,599.28元,业绩完成率100.71%,完成2016年度业绩承诺。

华菱光电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92,153,769.06元,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94,189,785.61元,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96,685,599.28元,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283,029,153.95元,业绩完成率100.36%,完成了转让协议中业绩承诺。

四、业绩承诺完成后事项

转让协议中约定,2016年度结束后,若华菱光电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三年累计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不低于28,200万元,则公司按转让协议中的规定自华菱光电2016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后30日内支付剩余30%的股份转让款;若华菱光电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三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超过28,200万元,则超出部分的30%以华菱光电现金分红的方式奖励给股份转让方(公司明确放弃对该奖励分红的分红权)。由于华菱光电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三年累计实现经审计的净利润为283,029,153.95元,累计实现的净利润超过28,200万元,完成了转让协议中的业绩承诺。公司将按转让协议中的规定自华菱光电2016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后30日内支付剩余的30%的股份转让款,同时将超出部分的30%以华菱光电现金分红的方式奖励给股份转让方。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7-019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13年8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鞍山搏纵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和自有资金8,950万元收购鞍山搏纵51%股权。该收购事项形成商誉11,390万元。公司已于2015年和2016年分别对鞍山搏纵进行计提减值1,485.66万元和2,268.28万元。鉴于2016年度鞍山搏纵经营业绩低于预期,未来盈利的能力具有不确定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截止2016年12月31日因收购鞍山搏纵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发现商誉存在减值情况。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聘请了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鞍山搏纵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鲁正信评报字(2017)第0016号评估报告。根据收益法测算结果,鞍山搏纵股东权益市场价值为16,967.44 万元,低于2016年12月31日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和商誉之和34,383.50万元,确认商誉减值损失8,882.19万元。以前年度已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753.94万元,本年计提5,128.25万元。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金额列入公司2016年度合并损益,使公司 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5,128.25万元。本次计提完成后,公司因收购鞍山搏纵形成的商誉余额2,507.4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发表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在审议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时,程序合法。公司此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7-020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4月6日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新北洋行政办公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决定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用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4月27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26日至4月2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年4月27日9:30至11:30,13:00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4月26日15:00 至2017年4月27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2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4月20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8、会议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新北洋行政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8、关于2017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1公司与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8.2公司与山东华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8.3公司与山东宝岩电气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8.4公司与山东新康威电子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8.5公司与威海星地电子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8.6公司与威海北洋电子信息孵化器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8.7公司与南京百年银行设备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8.8 公司与威海新北洋正棋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8.9公司与上海澳林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8.10公司与北京华信创银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8.11公司与厦门市益融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8.12公司与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8.13公司与威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9、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7年4月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4、9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议案11为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本公司独立董事汪东升先生、孟红女士、宋文山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16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办法: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等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4月26日(8:00-11:00,14:00-16: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新北洋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荣 波

联系电话:0631-5675777

传 真:0631-5680499

电子邮箱:snbc@newbeiyang.com

地 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

邮 编:264203

5、出席会议股东的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6、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 362376,投票简称:“北洋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其中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17年4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无指示,则由受托人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7-021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7年4月12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举行2016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的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丛强滋先生、总经理宋森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荣波先生、独立董事孟红女士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成杰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