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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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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控股股东补偿专款的公告

2017-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7-009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控股股东补偿专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晶光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荀建华与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诚达投资”)于2017年1月11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荀建华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89,287,992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9%)转让给勤诚达投资。

根据荀建华等承诺人与亿晶光电之间的利润补偿方案及荀建华于2014年9月26日向亿晶光电作出的相关承诺,承诺人承诺放弃利润分配的金额为76,647.05万元,荀建华须在亿晶光电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就承诺人已累计放弃利润分配的金额不足其承诺放弃分配的金额的,差额部分由荀建华以现金方式补足。根据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承诺人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已放弃利润分配并计入公司资本公积的金额分别为1,021.56万元、2,066.00万元、4,036.20万元。据此,截至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荀建华为继续履行利润补偿义务而需支付予亿晶光电的利润补偿款为69,523.30万元。基于此,《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勤诚达投资在支付标的股份的转让款时,将其中的69,523.30万元(即补偿专款)支付至共管账户以专项用于荀建华对亿晶光电的利润补偿。向亿晶光电全额支付补偿专款为标的股份过户登记的前提条件,双方应在标的股份过户登记之前将补偿专款从共管账户全额支付予亿晶光电。有关本次利润补偿义务履行安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月12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利润补偿义务履行安排的提示性公告》。

2017年4月5日,公司已收到荀建华支付的补偿专款共计69,523.30万元。就利润补偿事项,荀建华此前向公司出具了相关承诺(相关承诺请参见公司2014年2月14日发布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2014年8月26日发布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两项承诺的公告》、2014年9月27日发布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荀建华进一步出具两项承诺的公告》、2014年10月21日发布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落实现金分红承诺的说明的公告》)。鉴于荀建华已全额支付了利润补偿款项,其已切实履行利润补偿承诺、对公司的利润补偿义务已履行完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该笔补偿专款将计入公司2017年度资本公积金,具体会计处理仍需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