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4月7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2017-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17—024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因筹划购买资产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丰原药业,证券代码:000153)于 2017年1月16日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2017年1月25日,公司确认本次筹划购买资产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并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7年2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2017年3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2017年3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组织中介机构进场开展工作,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标的企业的审计、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正在开展对标的企业以及本次交易其他相关方的尽职调查,以及相关文件的准备等工作,并开始与各交易对方进行沟通,就具体交易方案和协议条款等内容进行商谈。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程,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披露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17—025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6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4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4月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7年4月5日15:00至2017年4月6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宏满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312,141,230股,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所持(代表)股份94,982,62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0.429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所持(代表)股份17,653,93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655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所持(代表)股份77,328,69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4.7736%;出席本次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代表)股份为0股。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4,982,6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关于〈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4,982,6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4,982,6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刊登于2017年3月1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委派常合兵、童童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17—026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3月16日,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七届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议案,并于2017年3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首次公开披露。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等的有关规定,公司针对2017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告前6个月内(因公司股票自2017年1月16日起停牌,实际查询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至2017年1月16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公司自查期间: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共有7名激励对象交易过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经公司核查及上述激励对象出具的说明,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任何内幕信息,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对二级市场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二、结论

经核查,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买卖的行为,所有激励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