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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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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7-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7-037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7年0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了《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04月06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04月05日——04月0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04月0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04月05日15:00至2017年04月0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五)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97,637,5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404%,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154,6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2%。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名,代表股份597,559,3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78,2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董事长刘肇怀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由副董事长张衍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提名刘肇怀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597,579,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96,62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771%。

1.1.2提名张衍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597,579,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96,62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771%。

1.1.3提名林冲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597,579,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96,624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771%。

1.1.4提名华元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597,579,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96,62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771%。

1.2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提名郑德珵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597,579,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96,62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771%。

1.2.2提名任德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597,579,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96,62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771%。

1.2.3提名赵晋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597,579,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96,624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771%。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1 选举郭曙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597,579,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96,624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771%。

2.1.2 选举范宝战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597,579,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96,62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771%。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张森林律师、潘登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7-038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6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6日(星期四)以通讯结合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刘肇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张衍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1、审计委员会

赵晋琳(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郑德珵(独立董事)、华元柳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任德盛(主任委员、独立董事)、赵晋琳(独立董事)、张衍锋

3、提名委员会

郑德珵(主任委员、独立董事)、任德盛(独立董事)、刘肇怀

4、战略委员会

刘肇怀(主任委员)、郑德珵(独立董事)、任德盛(独立董事)

5、风险管理委员会

刘肇怀(主任委员)、张衍锋、赵晋琳(独立董事)

说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决定聘任张衍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经总经理张衍锋先生提名,聘任林冲先生、华元柳先生、杨胜高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廖运和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经董事长刘肇怀先生提名,聘任华元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华元柳先生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见2017年4月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林美花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86096000、86095586

联系传真:0755-86098166

电子邮箱:invrel@infinova.com.cn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

邮政编码:518110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7日

附件:个人简历

刘肇怀,男,60岁,美籍华人,1995年取得美国国籍,博士学历。曾任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电机工程系博士后研究员,美国NEC普林斯顿研究院研究员,曾在国外发表科研论文44篇。1993年进入电子安防行业,成立美国洛泰克,担任总裁。2000年成立美国英飞拓,担任总裁。自2000年开始,任本公司前身英飞拓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有限)董事长,本公司第一、二、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现担任本公司董事长、美国英飞拓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总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MARCH NETWORKS CORP.董事长、控股子公司Swann公司董事长、英飞拓(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总裁、英飞拓(印度)有限公司董事长、英飞拓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总裁、杭州藏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普菲特广告有限公司董事长。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7,865,500股,通过JHL INFINITE LLC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21,235,200股,合计持股比例为53.37%,为JHL INFINITE LLC的唯一股东。与公司副董事长张衍锋为姻亲关系,除此之外,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肇怀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张衍锋,男,55岁,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安迪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安迪凯”)总经理,自2000年10月开始,任英飞拓有限董事、总经理,本公司第一、二、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现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深圳英飞拓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职务、杭州藏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普菲特广告有限公司董事。

持有公司股份2,55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肇怀为姻亲关系,除此之外,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衍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林冲,男,53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佛山市海业集团公司软件工程师、深圳安迪凯技术主管,自2000年10月开始,任英飞拓有限董事、副总经理,本公司第一、二、三届董事会董事。现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持有公司股份385,1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林冲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华元柳,男,51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安定宝(亚洲)有限公司深圳代表处技术工程师、深圳安迪凯工程师,2001年7月加入英飞拓有限,历任产品经理、董事兼营运中心总经理,本公司第一、二、三届董事会董事。现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

持有公司股份922,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华元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郑德珵,男,65岁,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山大学教授、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教授助理、美国世界银行顾问、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兼首席经济学家、广证恒生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目前任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国务院侨办海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经济学会副会长。

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郑德珵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任德盛,男,64岁,香港籍,博士学历。1978年4月加入美国贝尔电话实验室,从事交换器及信号系统研究工作。1980年,获台湾交通大学聘任为副教授。1982年,加入香港中文大學,两度担任讯息工程学系主任;2004年至2010年连任两期工程学院院长。2010 年6月至2013年5月,出任香港应用科技研究所首席技术官。2014年3月起任香港中文大学信息学讲座教授。自2016年5月起应聘为湖南大学岳麓学者。

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任德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赵晋琳,女,49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2006年至今在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从事教学及研究工作。现任深圳大学会计系教授及研究生导师、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国际税收研究会委员、深圳市地方税收研究会委员、岁宝百货控股(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龙同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年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赵晋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杨胜高,男,45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历任贵阳市供水总公司计算机中心技术主管;中兴通讯贵阳代表处高级通讯工程师、区域客户经理;UT斯达康贵州代表处区域销售经理;华为技术拉美片区,历任多米尼加办事处主任,哥伦比亚代表处销售总监;重庆大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高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对通讯及电子、物联网技术知识基础扎实,对该行业的技术、产品、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比较了解,管理理论知识和经验丰富,擅长公司整体运营,营销管理、市场拓展,研发管理、产品开发,战略规划,项目运作等方面技能。2016年11月加入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英飞拓品牌全球总经理。

杨胜高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也没有持有公司的任何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杨胜高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廖运和,男,38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四川九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广东福迪汽车有限公司会计,2004年6月至2007年8月于深圳市安迪凯实业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2007年9月加入英飞拓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持有公司股份476,713股,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廖运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林美花,女,31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3月起加入本公司,任证券事务专员。2012年7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持有公司股份9,750股,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说明:自2016年7月5日起,公司2013年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主行权,上述总股本数为公司2017年03月17日的总股本数1,047,684,660股。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7-039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6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6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郭曙凌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华元柳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监事郭曙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新聘任的监事,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7日

附件:个人简历

郭曙凌,男,40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晶都酒店网络工程师,自2004年3月开始,任英飞拓有限网络工程师。现担任本公司信息部经理。

持有公司股份21,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郭曙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说明:自2016年7月5日起,公司2013年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主行权,上述总股本数为公司2017年03月17日的总股本数1,047,684,66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