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7-008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医疗”、“公司”)于2016年6月7日完成2015年度非公开股票发行事宜,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作为该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为:俞军柯先生、杨婷婷女士,持续督导期至2017年12月31日止。
日前,公司收到东方花旗通知,原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杨婷婷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将不再负责本公司本次发行持续督导期的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东方花旗委派保荐代表人邵荻帆先生接替杨婷婷女士继续履行持续督导期保荐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本次发行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东方花旗的保荐代表人为俞军柯先生和邵荻帆,持续督导期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八日
附件:俞军柯先生、邵荻帆先生简历
俞军柯:现任东方花旗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获硕士学位,2000年起从事证券承销工作,2012年加入东方花旗,作为签字保荐代表人参与的项目有:博深工具、三星医疗、继峰股份、常青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江淮汽车可转债项目,三星医疗定向增发项目等,具有丰富的保荐业务工作经验。
邵荻帆:现任东方花旗投资银行部资深业务总监,上海交通大学本科学位,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2007年8月起任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2011年4月加入东方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2012年7月转入东方花旗。曾负责或者参与浙江医药非公开增发、西藏城投非公开增发、宁波继峰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三星医疗非公开增发、常青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等融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