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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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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68 证券简称:常青股份 编号:2017-004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7年4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应宏先生召集。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2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1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17 年 3 月 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总数由 15,300 万股增加至 20,40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15,300 万元增加至 20,400 万元,本次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 83,232.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78,132.32 万元,上述资金已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会验字[2017]2258号”《验资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首次发行上市结果和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董事会拟修订《公司

章程》的相关条款,形成新的《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48.5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548.57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募

集资金置换的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常青股份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高于6.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如下:

1. 本次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 最高额度6.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滚动使用。上述理财产品不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 公司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1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3768 证券简称:常青股份 编号:2017-005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7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和英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2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1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17 年 3 月 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总数由 15,300 万股增加至 20,40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15,300 万元增加至 20,400 万元,本次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 83,232.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78,132.32 万元,上述资金已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会验字[2017]2258号”《验资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首次发行上市结果和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监事会拟修订《公司

章程》的相关条款,形成新的《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48.5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548.57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募

集资金置换的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常青股份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高于6.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如下:

1. 本次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 最高额度6.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滚动使用。上述理财产品不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 公司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3768 证券简称:常青股份 编号:2017-006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定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2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1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17 年 3 月 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实际情况,对《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补充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7日

证券代码:603768 证券简称:常青股份 编号:2017-007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1,548.57万元。

● 本次置换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2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100万股,每股发行价16.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3,232.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099.6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78,132.32万元。上述资金已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会验字[2017]2258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与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本次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78,132.32 万元,将根据项目的建设进程及公司需求,用于以下募投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单位:万元

基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的不确定性,公司将自筹资金先行垫资启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除自筹投资额外,公司将按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置换,并完成后续资金投入。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截止2017年3月20日,累计投入金额1,548.57万元,无不予置换的自筹投资额,本次拟置换的具体情况如下: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会专字[2017] ]2708号《关于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1. 会计事务所鉴证意见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出具了会专字[2017]2708号专项鉴证报告,认为,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2.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方花旗认为:常青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未违反公司招股说明书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东方花旗同意常青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3.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 1,548.57 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出具了会专字[2017] ]2708号专项鉴证报告,同时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鉴于此,监事会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548.57万元。

六、上网公告文件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会专字[2017] ]2708号《关于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7日

证券代码:603768 证券简称:常青股份 编号:2017-008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2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100万股,每股发行价16.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3,232.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099.6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78,132.32万元。上述资金已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会验字[2017]2258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与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

情况,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为公司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使用额度与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均将为银行,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常青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2)东方花旗提请常青股份注意: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应具有很高的安全性,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同时,投资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应具有良好的流动性,不得质押,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此前提下,东方花旗同意常青股份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六、备查文件

1、《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会议决议》;

3、《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4 月 7 日

证券代码:603768 证券简称:常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9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2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100万股,每股发行价16.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3,232.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099.6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78,132.32万元。上述资金已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会验字[2017]225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

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与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的调查与查询。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每半年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公司授权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俞军柯、邵荻帆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募集资金存储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募集资金存储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募集资金存储银行按月(每月5日前)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6、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募集资金存储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公司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可以主动或在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发现公司、募集资金存储银行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公司、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7 日

证券代码:603768 证券简称:常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0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4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4月25日 9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25日

至2017年4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道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17 年 4 月24日(星期一)上午 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合肥市东油路18号公司证券部

4.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请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前登记确认。

六、 其他事项

现场/书面登记地址:合肥市东油路18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徐怀宝

电话:0551-63475077

联系传真:0551-63475077

电子邮箱:zhengquanbu@hfcqjx.com

特此公告。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4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