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101 公司简称:汇嘉时代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96,610,080.49元,公司拟定2016年度利润分配以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24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1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9,440,000元。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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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植根新疆地区发展百货零售业务,充分了解和把握新疆百货零售行业的市场情况、消费需求和习惯,通过差异化的市场定位和经营策略,以定位面向一般大众消费者为主的传统百货业态,已逐步实现向综合购物中心的转型升级。
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以百货业态为主,超市、家电等多种业态协同发展的综合零售业务,拥有6家百货商场及2家购物中心。随着公司全疆布局的深化和各类新店的开业,公司的经营规模、市场占有率将稳步提升,业态配置将更加丰富,各类门店在功能、定位方面形成差异互补,为公司未来的持续盈利增长夯实基础。
2、经营模式本报告期公司主要采用联营、自营和租赁三种经营模式。联营是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一种合作经营模式,公司和供应商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销售所得。公司目前采取联营模式经营的商品品类主要包括:珠宝饰品、钟表眼镜、男女服饰、鞋帽箱包、家居用品、床上用品、部分化妆品等;自营是公司采购商品后再组织销售的经营模式,利润来源于公司的购销差价,公司自营商品主要为部分知名品牌化妆品、家用电器、部分超市商品等;租赁是在公司经营场所里进行的商业物业出租经营,利润来源于租金收入扣除物业成本后的余额。公司目前在租赁模式下涉及的经营项目主要包括:餐饮、休闲娱乐项目、部分男女服饰用品等。
报告期,各经营模式下经营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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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家电业态因整体销售规模较小,并入超市业态下联营模式的经营数据内;公司2016年部分营业场地的经营模式调整,经营商品品类变更,各经营模式下毛利率存在差异。其中,租赁模式主要为场地、广告位等租赁业务,该业务模式下成本支出较少,因此毛利率较高。
3、行业情况说明
2016年,国内百货零售行业继续呈现增长趋缓的态势,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2,316亿元,比上年增长10.4%。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54,286亿元,增长8.1%。但受困于消费疲软,运营成本上升,电商业务冲击以及消费者消费行为的转变等因素,2016年全国百家重点大型零售企业零售额同比下降0.5%,降幅相比上年扩大了0.4个百分点。
2016年,全国网上零售额51,556亿元,比上年增长26.2%。其中,网上商品零售额41,944亿元,增长25.6%,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2.6%;在网上商品零售额中,吃、穿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28.5%、18.1%和28.8%。从竞争环境来看,虽然网上销售较上年增速有所减缓,但对线下实体百货份额的蚕食从未停止。传统百货门店若不能改变目前商品品牌重复、业态、功能雷同,千店一面的局面,关注自身经营特色的建设和增强顾客体验度,客源将继续被线上销售、综合购物中心分流。
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国办发[2016]78号),提出“由分散独立的竞争主体向融合协同新生态的转变”、“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将线下物流、服务、体验等优势与线上商流、资金流、信息流融合”从调整商业结构、创新发展方式、促进跨界融合三个方面明确了实体零售企业创新转型的主要任务,定调实体零售转型。
公司作为新疆地区的知名百货零售连锁企业,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2012年公司第一家综合购物中心乌鲁木齐北京路购物中心店开业运营,2015年初公司第二家综合购物中心库尔勒新区购物中心店开业运营。公司始终坚持面向一般大众消费者为主的经营定位,门店数量和销售规模在新疆地区百货零售企业中排名第二位。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下属门店拥有的营业面积约31.28万平方米。公司的经营业态已逐步实现由传统百货向综合购物中心转型升级。
(相关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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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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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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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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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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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主要完成以下四方面工作:
1、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工作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71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8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8,6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79,299,302.04元。公司已于2016年5月6日在上交所挂牌上市。
2、持续推进门店调整工作
2016年度公司通过打造乌鲁木齐北京路购物中心店的“名店”工程、研究库尔勒新区购物中心店业态组合的调整目标,对公司下属两家综合购物中心进行了全客层的定位探索和全面的调整升级。其中:乌鲁木齐北京路购物中心店对男装、国际一线化妆品、超市及时尚潮牌等场馆进行了落位布局,带动客流促进销售的上升;库尔勒新区购物中心店通过调整组合,2016年实现开业第二年即扭亏为盈的好局面。
3、优化效率,深层实施管理工作
报告期公司通过重新划分区域管辖范围,在全疆搭建了六大区域管理中心;优化薪酬体系和激励措施,增加各门店营运岗位销售目标达成的激励措施;提高信息系统的基础搭建、系统优化工程的资金投入,实现公司信息系统的纵深推进和精准实施;实施运营管理流程再造,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等一系列措施,实施深层次管理,优化运营效率。
4、根据战略规划逐步推进昌吉购物中心店等工作
在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昌吉购物中心店项目立项、建设筹备及业态规划设计等工作;以现有主营业务为依托,成立营销及电商中心,积极开发新的业务模式,为线上线下的业务融合做好前期工作。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执行《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适用于2016年5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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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固定资产的投资力度,包括2011年北京路购物中心的装修改造及地下停车场的建设、2014年库尔勒新区购物中心的投资建设以及对公司原有传统百货门店进行的升级改造等。同时随着国家对建筑质量标准的大幅度提升,建筑及设计工艺的不断进步,使得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的实际可使用寿命长于原确定的会计估计年限。为使公司的财务信息更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重新核定了部分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预计可使用年限,在遵循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决定从2016年7月1日开始对部分资产的折旧年限按如下方案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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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于2016年8月3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导致公司2016年下半年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折旧额减少约1,776.51万元,增加本公司2016年下半年净利润约1,543.29万元,增加公司2016年末所有者权益约1,543.29万元。
3.本报告期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