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4月8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126版)

2017-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6版)

上述议案11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1-10、12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7-10、12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人员以外的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将单独计票,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12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时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基地1栋3楼

2、登记时间:2017年4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17年4月19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证券部,邮编:518114。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邮箱地址为:002183@eascs.com。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梁欣、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3290734-3172

邮箱地址:002183@eascs.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

邮编:518114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

附件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3。

2、投票简称:怡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7-075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通知于2017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7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0309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O2O金融合作及担保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拓展公司平台的业务,帮助客户拓展业务,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开展O2O金融业务合作,向合作银行推荐更多客户,助力“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同时为流通领域的行业小微客户提供更方便、快捷、专业的金融服务及良好的客户体验,帮助小微客户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互惠互利,达到:用可控的成本服务了原来不能服务的客户,获得共赢收益,以及用可控的成本控制原来难以控制的风险,获得风险保障的目的,推进公司O2O供应链商业生态圈共享、共赢发展。公司拟申请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合作O2O金融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为二年。合作业务的范围为双方共同认可的个人经营产品。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通过公司的推荐向自然人客户(即公司客户群)发放贷款。公司负责根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指定标准,协助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进行客户的筛选、推荐、资料收集、贷前评估及贷后管理等工作,由公司就上述业务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拟申请最高担保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由借款人为公司提供全额反担保措施,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与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O2O金融合作及担保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拓展公司平台的业务,帮助客户拓展业务,公司与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O2O金融业务合作,向合作银行推荐更多客户,助力“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同时为流通领域的行业小微客户提供更方便、快捷、专业的金融服务及良好的客户体验,帮助小微客户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互惠互利,达到:用可控的成本服务了原来不能服务的客户,获得共赢收益,以及用可控的成本控制原来难以控制的风险,获得风险保障的目的,推进公司O2O供应链商业生态圈共享、共赢发展,拟申请与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O2O金融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为二年。合作业务的范围为双方共同认可的个人经营产品。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公司的推荐向自然人客户(即公司客户群)发放贷款。公司负责根据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标准,协助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客户的筛选、推荐、资料收集、贷前评估及贷后管理等工作,由公司就上述业务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拟申请最高担保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由借款人为公司提供全额反担保措施,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O2O金融合作及担保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拓展公司平台的业务,帮助客户拓展业务,公司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O2O金融业务合作,向合作银行推荐更多客户,助力“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同时为流通领域的行业小微客户提供更方便、快捷、专业的金融服务及良好的客户体验,帮助小微客户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互惠互利,达到:用可控的成本服务了原来不能服务的客户,获得共赢收益,以及用可控的成本控制原来难以控制的风险,获得风险保障的目的,推进公司O2O供应链商业生态圈共享、共赢发展,拟申请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O2O金融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为二年。合作业务的范围为双方共同认可的个人经营产品。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公司的推荐向自然人客户(即公司客户群)发放贷款。公司负责根据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标准,协助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客户的筛选、推荐、资料收集、贷前评估及贷后管理等工作,由公司就上述业务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拟申请最高担保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由借款人为公司提供全额反担保措施,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O2O金融合作及担保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拓展公司平台的业务,帮助客户拓展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省公司”)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O2O金融业务合作,向合作银行推荐更多客户,助力“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同时为流通领域的行业小微客户提供更方便、快捷、专业的金融服务及良好的客户体验,帮助小微客户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互惠互利,达到:用可控的成本服务了原来不能服务的客户,获得共赢收益,以及用可控的成本控制原来难以控制的风险,获得风险保障的目的,推进公司O2O供应链商业生态圈共享、共赢发展,拟申请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O2O金融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为二年。合作业务的范围为双方共同认可的个人经营产品。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山东省公司的推荐向自然人客户(即公司客户群)发放贷款。山东省公司负责根据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标准,协助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客户的筛选、推荐、资料收集、贷前评估及贷后管理等工作,由山东省公司就上述业务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拟申请最高担保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由借款人为山东省公司提供全额反担保措施,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17-076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延期购回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控股”)函告,获悉怡亚通控股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已办理质押延期购回的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怡亚通控股共持有公司767,433,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6.23%。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已累计质押数为326,64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2.56%,占公司截止2017年4月5日总股本的15.42%。

三、怡亚通控股承诺当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时,将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