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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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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2017-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公告编号:2017—014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于2017年4月6日下午1:30在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的行政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8人,公司董事罗丽女士因工作原因、罗斌先生因私人事务不能出席本次会议,均书面授权委托董事欧阳艳丽女士行使表决权;公司独立董事丁健先生因外事活动不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杜守颖女士行使表决权。监事会部分成员及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叶湘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参与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关联交易议案》;

2、《关于投资深圳市医易康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并共同组建医疗协同云平台的关联交易议案》。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2017-015、2017-016号公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7—015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关联

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景峰医药”或“公司”)近期拟与上海贵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景投资”)及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共同出资参与上海锦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锦语投资”)。公司利用锦语投资作为医药产业整合平台,发挥出资各方优势,寻找、储备和培育优质的医药产业投资项目,通过对产业投资项目的前期整合,降低直接并购的投资风险,通过发挥基金投资操作的灵活性,挖掘投资成本较低、具有发展潜力的最佳标的,为投资各方取得较好的投资回报。锦语投资目标募集金额6亿元,分三期到资。第一期出资人包括贵景投资、景峰医药、湖州鲸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州鲸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杭州景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前述出资人将入伙锦语投资并共同签署《上海锦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

根据协议条款,公司拟以人民币6,000万元作为出资额入伙锦语投资,入伙后本公司将成为锦语投资的有限合伙人。

鉴于公司董事刘华先生自2016年6月24日至2017年3月23日担任锦语投资委派代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4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刘华先生对该事项回避表决,本公司独立董事亦就前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总金额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67%,根据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三、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1、合伙人出资情况

2、收益分配办法

(1)现金分配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贵景投资有权从任何待分配的回收资金中扣除:1)本合伙企业持有的亏损投资本金;2)本合伙企业费用;3)必要的储备金以支付合伙企业费用。

本合伙企业的可分配现金应在在扣除上述约定的相关金额后,由所有合伙人之间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第一步,返还合伙人之累计实缴资本:按照全体合伙人的实缴资本比例返还截止到分配时点合伙人的累计实缴资本,直至各合伙人均100%收回其实缴资本;

第二步,80/20分配:以上分配之后仍有余额的,则余额的 80%按照各有限合伙人的实缴资本比例分配给各有限合伙人,20%归于普通合伙人;

第三步,有限合伙人收益设年化8%“门槛收益”,为GP的20%业绩提成的前提条件。

(2)非现金分配

在本合伙企业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应尽其最大努力将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变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普通合伙人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经普通合伙人及合计持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二分之一以上(含本数)的有限合伙人书面同意,则普通合伙人可决定按照市场公平价值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

3、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普通合伙人执行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并且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的方式一致同意选择普通合伙人上海贵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委派一名代表执行合伙事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以书面通知合伙企业的方式委派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可更换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但更换前应书面通知合伙企业,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

4、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互换程序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本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本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有限合伙人的入伙、退伙

根据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在最后交割日之前,普通合伙人可以自行决定接纳有限合伙人入伙。

在本合伙企业解散之前,有限合伙人不得退伙,除非:

(1)经普通合伙人书面同意、有限合伙人可转让其在本合伙企业中的全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2)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丧失偿债能力、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或

(3)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宣告破产;或

(4)有限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

(5)有限合伙人未按本协议约定出资;或

(6)有限合伙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致使本合伙企业受到重大损害或承担本合伙企业无力偿还或解决的重大债务、责任,或经仲裁庭裁决确认确实存在前述情形。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各方均以货币出资,同股同权,公平合理;合伙企业约定支付管理人的管理费用水平遵守了市场化原则,并维护了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其他期后事项

锦语投资目标募集金额6亿元,分三期到资。除本期出资人外,目前正在商讨并有明确出资意向的出资人还包括国有性质专业母基金投资机构、地方政府医药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和民营性质财富和资产管理机构等。所有出资人都将以有限合伙人形式参与锦语投资,同股同权。资金全部到位后,锦语投资设核心决策架构--投决会,由五人组成,景峰医药委派一人。

六、交易目的、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

为响应“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满足国家发展扩大健康服务相关产业规模的需求,本公司借助合伙人的资金实力和管理团队的投资管理能力积极寻求大健康及医疗医药领域的优质资产,紧紧围绕公司自身多年积淀的优势资源,借助资本杠杆充实公司医疗服务及医药大健康业务的项目资源,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提高资源使用效率,进行中长期多样化业务布局。

公司本次参与出资入伙锦语投资将可能存在下列风险:

1、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的投资标的的风险;

2、因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不能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将面临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3、投资实施存在战略决策风险、投资项目风险、财务风险、道德风险等。

公司对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有充分的认识,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设立后的管理和标的项目的甄选及投资的实施过程,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7年初至今,除本交易外,公司与上海锦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发生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前就本次涉及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刘华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3、《上海锦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7—016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深圳市医易康云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并共同组建医疗协同云平台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景峰医药”或“公司”、“本公司”)、刘华先生拟与深圳市华康全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华康全景”)、深圳市医易康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下称“医易康云”、“标的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景峰医药及刘华先生分别获得医易康云20.00%及11.11%的股权,

景峰医药拟对医易康云以1.2亿元人民币的估值(系本次投资中增资前估值)进行投资,通过转股及增资,支付相应的股权转让价款以及增资款合共2,700万元人民币,共获得医易康云20.00%的股权。

刘华先生为景峰医药董事、副总经理、持股5%以上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刘华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医易康云及华康全景系刘波(刘华之弟)控制并担任董事长的企业,刘华之妻黄莉为华康全景持股11.70%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医易康云及华康全景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公司与刘华先生共同投资医易康云的行为属于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4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刘华先生对该事项回避表决,本公司独立董事亦就前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涉及总金额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刘华

刘华先生,中国籍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为:5201021971XXXXXXXX。

刘华先生为景峰医药董事、副总经理、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刘华先生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2、医易康云

名称:深圳市医易康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中三道9号环球数码大厦A厅2楼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DXT12M

法定代表人:刘波

注册资本:1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03月15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销售及安装咨询;网络技术咨询;网络工程;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健康咨询;广告设计、代理及发布;会务服务;教育信息咨询。(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主营业务:医疗信息化服务。

主要股东:华康全景持股100%。

医易康云成立于2017年3月15日,目前尚未开展实际经营。

3、华康全景

名称:深圳市华康全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三道9号环球数码大厦B厅10楼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52129793B

法定代表人:刘波

注册资本:458.03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02月12日

主营业务:医疗互联网服务。

股权结构:

三、交易基本情况

1、交易背景

华康全景、景峰医药、刘华先生,拟以医易康云为主体,打造医疗协同云平台。在十三五“健康中国”国家战略的背景下,在国家全力推进分级诊疗、大病不出县的政策背景下,把握互联网应用在医疗领域的行业发展机会。医疗协同云平台是医生专家和基层医生之间、医生团队和基层医院之间的协同平台,即利用云影像、远程视频、远程预约、电子病历集成等技术,实现上下级医生间开展会诊、转诊、教育等各项合作的远程医疗协作平台,是基于各类医疗业务统一标准化整合在云端的医疗信息数据平台,可满足包括医生集团、分级诊疗等业务的服务需求,第一期各方将围绕景峰医药市场资源优势较大的骨科领域,启动骨科医生集团和基层骨科医疗机构的相关医疗协同服务,第二期开展其他相关垂直科室领域。

2、交易结构

景峰医药、刘华先生拟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形式,分别获得医易康云20.00%及11.11%的股权,华康全景承诺在股权交割日前分拆医生事业群并将此类业务相关资产及资源转移至医易康云,且华康全景将于股权交割日确保将部分关键员工劳动关系转移到医易康云。具体情况如下:

(1)华康全景分拆医生事业群至医易康云

华康全景目前拥有两大核心业务,分别是面向患者的智慧医院系列产品服务及面向医生事业群的医疗协同云平台。医生事业群业务是华康全景公司的两大核心业务之一,定位是医生集团,专注于围绕医生需求做出线上线下业务开展,主要产品包括“医疗协同云平台”及“医客APP”,通过上述产品搭建了不同层级之间医生的远程医疗协作(会诊、转诊、到院指导、云影像传输)服务及在线教育服务。截止目前,医客入驻了149个大咖医生团队,拥有近13万注册认证的医生用户,并通过协同平台和教育项目,有效实现了大咖医生与基层医生的各项服务对接。华康全景医生事业群已经拥有了较为成熟的平台及运营服务能力、坚实的互联网产品技术基础、丰富的药企数字营销经验,及线上线下运营医生集团的各项能力。目前华康全景医生事业群产品情况如下:

华康全景医生事业群经营团队由来自传统医药行业、医学媒体、医疗投资和知名互联网公司企业的互补性资深团队组成,团队对医疗行业有深刻的理解,对行业趋势有深入的研究,是国内少有的即懂得医疗行业运行规律也熟悉互联网运营的互补性团队。

华康全景承诺在股权交割日前分拆医生事业群并将此类业务相关资产及资源转移至医易康云,且华康全景将于股权交割日确保将部分关键员工劳动关系转移到医易康云。转移的核心资源包括医客软件IOS版、Android版软件著作权、医客患者管理平台软件著作权等“医客医疗协同云平台”及“医客APP”全部核心知识产权。华康全景医生事业群客核心团队成员等劳动关系转移至医易康云。

(2)股权转让

景峰医药、刘华共同投资,向华康全景支付合共人民币2,7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华康全景向景峰医药、刘华转让医易康云22.5%的股权。其中,①华康全景向刘华转让医易康云12.5%的股权,刘华向华康全景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500万元,转让价格为120元/出资额;②华康全景向景峰医药转让医易康云10%的股权,景峰医药向华康全景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200万元,转让价格为120元/出资额。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医易康云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3)增资:股权转让完成后,景峰医药向医易康云增资12.5万元的出资额,增资价格为120元/出资额,增资款合计1,5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医易康云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3、历史沿革及财务情况

标的企业医易康云是2017年3月由华康全景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财务数据不具备参考意义。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投资估值

华康全景承诺在本次投资的交割日前分拆医生事业群并将此类业务相关资产及资源转移至医易康云,且华康全景将于交割日确保将部分关键员工劳动关系转移到医易康云,基于对此类业务的发展前景及盈利能力评估,景峰医药拟对目标公司以1.2亿元人民币的估值(系本次投资中增资前估值),通过本次转股及增资,支付相应的股权转让价款以及增资款合共2,700万元人民币,共获得医易康云20%股权。

2、本次转股

景峰医药与刘华向华康全景支付合共人民币2,7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华康全景向景峰医药转让医易康云注册资本的22.5%。其中,(1)华康全景向刘华转让协议签署日的医易康云注册资本的12.5%,刘华向华康全景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500万元;(2)华康全景向景峰医药转让协议签署日的医易康云注册资本的10%,景峰医药向华康全景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200万元。

3、本次增资

各方一致同意,于交割时,医易康云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万元增至人民币112.5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2.5万元由景峰医药认购。本次增资采用溢价增资的形式,增资款为人民币1,500万元,全部由景峰医药认缴。前述增资款中超过新增注册资本的溢价部分即人民币1,487.5万元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4、知识产权及核心技术

华康全景承诺交割日后按照协议约定将附件三所列知识产权及核心技术无偿转让给医易康云。医易康云未在经营其业务的过程中以任何方式故意侵犯任何实体的知识产权,亦未收到任何第三方就知识产权提出的任何形式的侵权主张。不存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侵犯或可能侵犯公司及其关联方拥有的任何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关的知识产权的情形。医易康云及其关联方未曾就任一知识产权向公司之外任何第三方作出出让、转让、质押、许可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的安排。医易康云及其关联方的雇员参与研发的、与公司知识产权相关的专利及非专利技术均由医易康云自有。

华康全景承诺于交割日前登记于华康全景名下的与医生事业群相关的全部知识产权及归属于华康全景所有的与医生事业群相关的全部核心技术均已在协议附件中列明。

5、关联交易

医易康云不存在股东借款,且华康全景不存在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违反中国法律而遭受任何形式的政府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补缴相关税款)的情形。

6、诉讼或行政程序

医易康云不存在已造成或将导致重大不利影响或妨碍本次投资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政府机关已正式启动或即将启动的调查程序。

7、交割后承诺

华康全景应促使医易康云在6个月内取得未来经营需要取得的所有资格、许可、牌照、同意或其它形式的批准或向政府机关进行的登记或备案。

华康全景承诺将在交割日后9个月内将附件三所列知识产权及核心技术无偿转让给公司。

华康全景应促使并确保医易康云应在交割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投资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

华康全景承诺并保证(1)其依据本协议之约定向目标公司转让的相关资产及资源的使用权(详见附件一);(2)其依据本协议约定促使目标公司取得的公司未来经营需要取得的所有资格、许可、牌照、同意或其它形式的批准或向政府机关进行的登记或备案;(3)其依据本协议之约定向目标公司无偿转让的知识产权及核心技术(详见附件三)及(4)其依据本协议之约定向目标公司转移的关键员工(详见附件二)构成了系医易康云拟从事的医生事业群类业务所需要及必要的全部及所有资产、资源、技术及资质,即前述资产及资源使用权、资质、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及关键员工足以保障医易康云未来医生事业群类业务的有效运营及发展,实现医易康云战略目标。

华康全景承诺并保证于交割日前登记在华康全景名下的与医生事业群相关的全部知识产权及归属于华康全景所有的与医生事业群业务所相关的全部知识产权及核心技术均已在附件三中列明;如本协议任意一方于本协议签署日后发现附件三中包含的知识产权及/或核心技术不能涵盖华康全景于交割日前拥有的全部与医生事业群业务所相关的知识产权及/或核心技术,则无论该等未包含在附件三中的知识产权及/或核心技术是否为运营医生事业群类业务所必须,华康全景均应在前述本协议任意一方发现该等事实并书面通知华康全景后的10日内将该等知识产权及/或核心技术无偿转让至医易康云,医易康云无需就此支付任何对价,由于知识产权及/或核心技术转让而产生的费用亦应由华康全景承担。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为双方独立谈判之结论,主要基于目前华康全景整体业务经营及估值情况、医生事业群医客产品业务所拥有的用户数量、活跃度以及行业内一级市场相似业务的历史交易情况,同时考虑了对此类业务的发展前景及盈利能力评估,以及可能为公司未来创造的协同价值。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 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六、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保持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突破传统营销模式,公司通过与目标公司医易康云搭建在线医疗协同云平台和在线临床教育平台,打造不同层级之间医生的远程医疗协作体系及在线教育体系。公司与华康全景医生事业群的合作,有利于公司通过互联网平台管理自己的客户数据、并探索新的药品销售推广方式、开创新型医疗服务经营模式,借力此平台加速实现公司药品营销及医疗服务管理的大健康战略。

七、风险提示

医易康云系2017年成立的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华康全景将医生事业群相关的全部知识产权及归属于华康全景所有的与该事业群业务所相关的全部知识产权及核心技术注入医易康云,并与景峰医药、刘华共同打造医疗协同云平台。由于互联网医疗产业系发展初期的行业,医易康云面临较为激烈的竞争压力和盈利的不确定性。

医易康云经营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包括:1、运营风险,新公司运营架构的科学设计、互联网人才梯队建设、盈利模式的探索可能导致公司经营结果未达预期;2、医易康云资金短缺的风险,经营所需的资金持续投入可能引入战略投资者导致公司所持有股份被稀释;3、核心资源建设风险,医生注册用户数以及活跃度的维护,云平台数据的增加及稳定取决于地推商务工作的执行和成果转换情况;4、品牌建设风险,医生用户对产品的认知度、使用粘性决定了医易康云医疗协同云平台的运营模式。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7年初至今,除本交易外,公司与刘华先生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元;公司与华康全景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00万元人民币。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前就本次涉及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在政府鼓励医师多点执业和强势要求分级诊疗及大病不出县的行业环境变化下,结合医保控费和药品加成取消导致的医生收入下降的客观现实环境下,围绕医生需求开展新业务将会迎来较大的发展机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刘华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十、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3、《深圳市医易康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之转股及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7—017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6日收到公司董事魏泽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魏泽春先生在公司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任职发生变动,特此请求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魏泽春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魏泽春持有公司股份1,100股,该部分股份的变动将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魏泽春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少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公司对魏泽春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按照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和相关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公告编号:2017—018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与合作方在云南出资设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并组建骨科中心

医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合作方在云南出资设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并组建骨科中心医院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俞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8800万元人民币受让安泉先生所持云南叶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55%股权以及相对应的出资缴纳义务及其股东权利,并设立子公司组建骨科中心医院的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16-017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合作方在云南出资设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并组建骨科中心医院的公告》。云南叶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收到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核发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16-039 《全资子公司与合作方在云南出资设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并组建骨科中心医院的进展公告》。

二、交易进展

目前,云南叶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收到了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信息如下:

1、名称:云南联顿骨科医院

2、法定代表人:安泉

3、主要负责人:李公伦

4、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福海街道办事处大坝社区居委会金成财郡商业中心2栋、10栋

5、诊疗科目:内科/外科;普通外科专业;骨科专业/小儿外科;小儿普通外科专业;小儿骨科专业/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运动医学科/麻醉科/疼痛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神经肌肉电图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骨伤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

6、登记号:PDY60089X53011213A5262

7、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3月31日至2032年6月30日止

取得该证书后,云南联顿骨科医院将正式投入运营。

三、备查文件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