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8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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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6号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1选举黄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7.2选举张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7.3选举王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7.4选举王福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8.1选举喻景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2选举王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3选举邓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9.1选举柳国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9.2选举孙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以上议案的相关内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1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其中《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的表决均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换届选举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期披露的《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8日(上午9:00 -11:00,下午14:00 -17:00)。
3、登记地点: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6号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锐、王燕飞
邮政编码:430205
电话:027-81298268
传真:027-81298268
2、与会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加。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相关附件
1、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14”,投票简称为:“高德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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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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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7,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8,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9,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9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代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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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中对非累计投票议案,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下打“√”;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请在候选人的表决意见下填写选举票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