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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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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5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30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2、2017年4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

4、参与表决的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投资山东临沂50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投资山东临沂50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宁鸿运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临沂诺欧博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该项目。该项目工程动态总投资35,629.22万元,项目资本金不低于动态总投资的20%,其余建设资金由银行贷款或其它融资方式解决,公司按持股比例进行投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投资建设山东临沂50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2017-036)。

(二)审议《关于投资建设安徽长丰2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安徽长丰2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科合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肥中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该项目。该项目工程动态总投资18,461.61万元,项目资本金不低于动态总投资的20%,其余建设资金由银行贷款或其它融资方式解决,公司按持股比例进行投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投资建设安徽长丰2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2017-037)。

(三)审议《关于投资建设陕西延安市宝塔蟠龙一期50MW风电项目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陕西延安市宝塔蟠龙一期50MW风电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延安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该项目。该项目工程动态总投资42962.95万元,项目资本金为动态总投资的20%,其余由银行贷款或其它融资方式解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投资建设陕西延安市宝塔蟠龙一期50MW风电项目的公告》(2017-038)。

(四)审议《关于拟成立林州市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拟成立林州市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按一人有限公司成立林州市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注册资本金8000万元,地点河南省林州市。

(五)审议《关于拟撤销贵溪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拟撤销贵溪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因该公司拟投资建设的江西省鹰潭市贵溪硬石岭水库23MWp滩涂生态光伏发电站项目受投资环境影响无法继续推进,导致该公司无投资建设项目,所以同意撤销该公司。该公司已在当地进行工商登记注册。

(六)审议《关于拟撤销江西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拟撤销江西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因该公司拟投资建设的江西省九江市都昌20MWp地面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受投资环境影响无法继续推进,导致该公司无投资建设项目,所以同意撤销该公司。该公司已在当地进行工商登记注册。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6

关于投资建设山东临沂50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北稳西征南扩”的新能源发展战略,为调整公司产业结构,提升清洁能源比重,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宁鸿运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临沂诺欧博新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山东临沂50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山东临沂50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此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购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规划建设容量50 MWp,项目场址位于山东省临沂市4个工业园区,分别为罗庄高新技术开发区,临沂工业园区,河东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交通便利。本项目可研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046.93小时,年平均发电量5235.4万千瓦时。

2、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该项目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数据如下:

工程静态投资35284.28万元;工程动态总投资35629.22万元。

按照运营期25年、项目运营期前20年执行上网标杆电价0.98元/千瓦时(含税),后5年执行当地火电脱硫脱硝标杆电价0.3729元/千瓦时(含税)测算:项目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8.64%(税后),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8.15%。项目投资回收期为8.84年(税后),收益较好。

3、资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不低于动态总投资的20%,其余建设资金由银行贷款或其它融资方式解决,公司按持股比例进行投资。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契合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有利于加快电源结构调整,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屋顶分布式光伏上网模式灵活,经济效益好,有利于巩固扩大公司在山东地区的新能源市场。

2、存在的主要风险

项目利用企业厂房的屋顶安全风险 。

项目利用屋顶较多,各企业厂房安全质量参差不齐,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应对措施:进厂施工前,组织第三方设计院对厂房屋顶进行受力分析并出具安全评估报告,在满足建设光伏电站的要求前提下,再组织施工,确保厂房屋顶安全。

3、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建设符合我公司“北稳西征南扩”的新能源发展战略,有利于加快电源结构调整,对于实现光伏规模发展,扩大公司在山东省新能源规模,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均具有重要意义。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山东临沂5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临沂市兰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山东临沂光伏项目登记备案证明》(临沂发改备案字[2016]46号)

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五、其他

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7

关于投资建设安徽长丰20MWp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北稳西征南扩”的新能源发展战略,为调整公司产业结构,提升清洁能源比重,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科合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肥中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安徽长丰2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2、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安徽长丰2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此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购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规划容量为40MWp,分两期建成,本期建设规模20MWp。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左店乡,距长丰县城约12公里。本项目设计年平均发电量2246.66万千瓦时,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983.22小时。

2、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该项目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数据如下:

工程静态投资18282.88万元;工程动态总投资18461.61万元,最终以公司批复的可研概算为准。

本项目暂按上网电价前6年1.18元/千瓦时(含税),第7-20年上网电价0.98元/千瓦时(含税),后5年执行当地脱硫脱硝标杆电价0.3693元/千瓦时(含税);发电年均小时数983.22小时测算:项目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8.17%(税后),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8.39%(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为9.73年(税后),收益较好。

如最终竞价电价低于前述测算电价边界条件,通过控制降低工程造价,确保本项目仍具有较好的收益。

3、资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不低于动态总投资的20%,其余建设资金由银行贷款或其它融资方式解决,公司按持股比例进行投资。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契合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有利于加快电源结构调整,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目前公司在合肥市已建成投运鑫晟一、二期、鑫昊、广银等项目,投资建设该项目有利于实现公司在合肥地区的规模化发展,进而巩固合肥新能源运营中心的战略地位。

2、存在的主要风险

项目竞价存在不确定性。安徽省针对20MWp及以下的光伏项目指标执行先建先得政策,2016年安徽省开工的光伏项目较多,2017年建设指标竞争激烈。

采取措施:优化施工组织,力争6月底全部并网,满足竞价形象进度要求,通过参加2017年安徽省光伏建设指标比选竞取指标和电价,确保竞选电价具备一定竞争力。如最终竞价电价低于预期值,通过降低工程造价,确保本项目仍具有较好的收益。

3、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建设符合我公司“北稳西征南扩”的新能源发展战略,有利于加快电源结构调整,对于实现光伏规模发展,扩大公司在安徽省新能源规模,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均具有重要意义。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合肥长丰县左店乡2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长丰县左店乡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通知》发改备[2016]118号

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五、其他

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8

关于投资建设陕西延安市宝塔蟠龙

一期50MW风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北稳西征南扩”的新能源发展战略,为调整公司产业结构,提升清洁能源比重,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延安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陕西延安市宝塔蟠龙一期50MW风电项目。

2、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陕西延安市宝塔蟠龙一期50MW风电项目的议案》。此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购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规划建设容量200WMp,分四期建设,本期为一期工程,建设容量为50WMp。场址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境内。本项目85m 层风速为5.96m/s,风功率密度为185.9W/m2,设计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2075小时,年均发电量10373万千瓦。

2、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该项目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数据如下:

工程可研静态投资42194.96万元;工程动态总投资42962.95万元。

按照运营期20年、年均利用小时数2075小时,年平均发电量10373

万千瓦时,风电标杆上网电价0.60元/千瓦时(含税)测算:项目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8.95%(税后),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7.75%,项目投资回收期为9.84年(税后),收益较好。

3、资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为动态总投资的20%,其余由银行贷款或其它融资方式解决。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契合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有利于加快电源结构调整,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目前公司已在陕西省建成投运150MW新能源项目,项目投资建设有利于巩固扩大公司在陕西地区的协同发展,形成规模效应。

2、存在的主要风险

现阶段延安地区暂无弃风限电情况,但是随着新能源的快速发展,未来不排除该区域存在限电的可能性。

应对措施:项目建成后,加强运维管理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工作,提高项目的抗风险能力。

3、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建设符合我公司“北稳西征南扩”的新能源发展战略,有利于加快电源结构调整,对于实现新能源规模发展,扩大公司在西北地区的发展,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均具有重要意义。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延安宝塔蟠龙一期50MW风电项目初步设计说明书

2、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安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宝塔蟠龙一期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陕发改新能源[2016]1767号)

3.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陕西省风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陕发改新能源[2016]393号)

4、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五、其他

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