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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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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7-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17-038

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10日下午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锦绣北街2号金众工业小区202栋201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杜力先生

6.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9日~2017年4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9日15:00~2017年4月10日15:00。

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412,226,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352%。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412,226,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352%。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选举非独立董事

选举杜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412,226,0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6,6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

选举张巍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412,226,0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6,6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

选举赵岑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412,226,0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6,6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

选举李英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412,226,0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6,6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

选举刘世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412,226,0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6,6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

选举李娥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412,226,0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6,6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

1.2 选举独立董事

选举张李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412,226,0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6,6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

选举周春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412,226,0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6,6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

选举徐强国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412,226,0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6,6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

2.《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叶强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412,226,0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6,6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

选举刘琛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412,226,0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6,6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

公司已于2017年4月6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职工大会,选举方胜玲女士(简历附后)为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其将和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

3.《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之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412,226,0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6,6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林晓春、洪玉珍

3. 结论意见: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日

附件:简历

方胜玲女士,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1月加入公司,曾任证券事务助理等职,现任证券事务代表。方胜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17-039

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17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4月10日下午16:30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杜力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选举杜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张巍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选举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1)战略委员会:杜力(主任)、张巍、周春生;2)投资决策委员会:杜力(主任)、周春生、徐强国;3)提名委员会:张巍(主任)、张李平、徐强国;4)审计委员会:徐强国(主任)、张李平、刘世明;5)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周春生(主任)、徐强国、赵岑。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管人员薪酬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巍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基本薪酬为220万元/年(税前);聘任赵岑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基本薪酬为200万元/年(税前);聘任李娥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基本薪酬为100万元/年(税前)。前述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及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见附件。

同意授予董事长可以根据总经理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行使不超过其基本薪酬20%(含)的绩效奖金决定权,授予总经理可以根据其他高管人员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行使不超过其基本薪酬20%(含)的绩效奖金决定权;超过该比例的,高管人员绩效奖励应另行制定方案并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作出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决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作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聘任决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控股公司服务,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与咨询,金融信息服务;科技中介服务,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橡胶管制造,电线电缆制造;家用电器配件及原材料的进出口,电器连接线、电源线销售。”(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登记为准),并授权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相关章程备案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鉴于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未能取得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竞价交易之意向受让方资格,根据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并确认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章程〉修正案》、《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简历及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日

附件:简历及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一、简历

张巍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子公司深圳前海国盛科技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极盛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等职。

赵岑女士,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证券交易所高级经理、东莞市高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深圳中南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与风控总监、深圳市鼎泰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等职。2014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子公司深圳华声前海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李娥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青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兼行政主管、国开金泰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兼行政总监、北京凤凰财富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中,张巍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杜力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二人控制的企业深圳前海财智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前海财智远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凤凰财鑫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凤凰财智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11,382,856股,占总股本的43.94%;因董事李英明先生就职于杜力先生所控制企业北京凤凰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而与其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以外,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757-26680089

电子邮箱:zqb@wasung.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华口昌宝东路13号

邮政编码:528306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17-040

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26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25日—2017年4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5日下午15:00—2017年4月26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1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华口昌宝东路1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2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前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有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

(3)其他事项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于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7年4月20日至4月24日工作日8: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华口昌宝东路13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胜玲

电话/传真:0757-26680089

电子邮箱:zqb@wasung.com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70

2、投票简称:国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25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2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委托人账户名称: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股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二〇一七年 月 日 授权有效期限: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编号:2017-041

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10日下午17:00在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锦绣北街2号金众工业小区202栋201召开。本次会议由叶强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选举叶强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选举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