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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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7-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85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公告编号:2017-005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26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南40号本公司会议室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26日

至2017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6、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7、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4、议案5及议案6均已获得本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星期五)召开的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获得本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星期五)召开的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及有关文件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http://comec.cssc.net.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一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一至议案六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出席登记时间

股东的出席登记时间为2017年5月26日13:30之前。

2、股东出席登记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南40号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股东出席登记方式及提交文件要求

(1)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法人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出席并参加投票,亦可由一位或多位代理人出席及参加投票;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可以亲自出席及参加投票,亦可书面委托一位或多位代理人出席及参加投票。

(2)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附件1)、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志东、于文波

电 话:(020)81636688-2962,(020)81636688-3168

传 真:(020)81896411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南40号(510382)

2、其他

本次会议时间不超过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提请注意:以上议案一为特别决议案,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第八十五条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