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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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公告

2017-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5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京蓝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控股”)的函告,获悉京蓝控股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京蓝控股持有公司股份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1%。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4,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3.33%,占公司总股本的1.23%。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6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分别披露了《对外投资公告(一)》、《对外投资公告(二)》(公告编号:2017-068,2017-069)。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在河北省雄县投资设立雄安京蓝园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公司全资子公司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在河北省雄县投资设立雄安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因上述事项对公司股价可能产生较大影响,且相关事项尚未充分、完整地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京蓝科技,股票代码:000711)自2017年4月6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7年4月7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

公司于2017年4月6日收到深交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46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关注函》中提及的事项进行回复。收到《关注函》后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对所关注的事项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方及中介机构就《关注函》所提及的问题进行询证,并提供相关支持性文件。现因上述事项涉及工作量较大,因此无法在2017年4月10日前予以书面回复。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1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同时公司将及时对《关注函》所述相关情况向深交所进行回复,并根据相关规定发布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