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公告)等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7年4月10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进行估值,直至其恢复活跃交易,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此次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证券投资基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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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