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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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公司
关于股票异常波动的公告

2017-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 2017-023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公司

关于股票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目前公司在雄县、容城、安新三县范围内未设立子公司、无土地储备、无房地产项目。雄安新区的设立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7年4月7日、4月10日、4月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7年4月7日、4月10日、4月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7年4月7日、4月10日、4月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有媒体报道将公司列为雄安新区概念股,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书面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目前所储备的地块主要集中在河北香河。2017年公司计划竣工的项目分别分布在北京怀柔、天津、上海。目前公司在雄县、容城、安新三县范围内未设立子公司、无土地储备、无房地产项目。

(二)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306,718.92元,主要原因是公司2016年6月份整体转让杭州万通杭昀项目产生收益2.6亿元,从而报告期内利润得以增加。

(三)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四)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五)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截至2017年4月11日收盘,公司的动态市盈率为124.20,明显高于上证房地产指数(000006.sh)的市盈率。公司股价剔除大盘和房地产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率分别为21.48%、18.21%。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在雄县、容城、安新三县范围内未设立子公司、无土地储备、无房地产项目。雄安新区的设立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2日